老舊房屋如現值超過10萬元 仍應繳納房屋稅

老舊房屋如現值超過10萬元 仍應繳納房屋稅

已居住超過30年的房屋,還要繳房屋稅嗎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屋齡並非免徵房屋稅之因素,也不是判斷房屋免徵的標準,住家用房屋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因此不論屋齡多久,只要房屋現值超過10萬元都要課徵房屋稅

房屋稅之課徵與房屋屋齡無關,而係依房屋現值及使用情形不同,分別按住家用、非住家非營業用及營業用三種稅率課徵房屋評定現值之合計以房屋標準單價、折舊率標準及房屋位置所在段落等級為計算依據,住家用房屋總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者可免徵房屋稅,因此只要房屋評定現值超過10萬元,無論房屋屋齡多久,都要課徵房屋稅。

而供非住家使用房屋,包括營業用或私人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及人民團體等非營業用者,則無論房屋現值多少都要課徵房屋稅。對於房屋稅課稅有任何問題,可以電話洽詢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
【台中市政府/新聞處】201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