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賣屋爆糾紛‧雙方各執一詞

委託賣屋爆糾紛‧雙方各執一詞

楊先生向本報投訴,指他委託永慶房屋嘉商加盟店仲介郭玉秀幫忙賣房子,但郭直接拿專業委託契約給他簽,未告知有一般委託契約,以致他們自行找到買主後卻不能交易,質疑仲介騙人;郭小姐則表示,非投資客戶委託賣屋都是採用專業委託契約,不然業者為客戶做廣告、推銷房屋,豈非做白工?

民眾指未說明契約種類

楊先生與其古姓女友向本報投訴指出,他們在3月初委託永慶房屋嘉商加盟店郭玉秀幫忙賣屋,但郭玉秀直接拿專任委託契約與他們簽約,未無告知有一般委託契約,但這期間郭並未幫忙介紹客戶,反倒是他們自己找到想買房子的人士,但郭玉秀卻表示已簽約,必須遵守契約,不然要交付違約金。

質疑仲介誠信有問題

楊先生與古小姐表示,專業委託契約規定委託賣屋期間,他們不得自行租賣房子,而一般委託契約則不受此限,而郭小姐卻未事先告知有一般委託契約,就直接拿專業委託契約給他們簽,他們第一次委託賣屋,根本不懂,認為郭小姐有誠信問題,因而向永慶總公司投訴但沒有用。

仲介表示依公司規定

郭玉秀表示,依公司規定,非投資的一般客人都是採用專業委託契約,即委託賣屋期間,屋主不得自行租賣房屋,若經業者仲介成交,業者抽取售價的4%酬金,若委託人中途找到買主,片面解約,則要給予售價2%的違約金,這些規定當初簽約時她都有清楚告知。

郭玉秀並說,她接下楊先生委託後,很積極為其介紹客戶,但楊先生的賣價偏高,很難找到買主,而楊先生簽約委託賣屋後,她要做廣告、推銷,花費時間、金錢與人力,若其自行賣屋、片面解約又不付違約金,豈不是叫業者做白工?
【自由時報/記者余雪蘭/嘉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