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為什麼住不進台北市?

年輕人為什麼住不進台北市?

不是所有年輕人都應該住在台北市,但是想住台北市的年輕人應該都有住進的機會,甚至應該有住進高水準房屋的機會,為什麼不能?並不是因為他們能力不行,而是對於住宅的觀念被嚴重誤導了。

人類有「免於恐懼的自由」,但許多所謂的社會賢達人士與媒體卻不斷地在散播沒有住宅的恐怖,逼使無屋的年輕人必須去「購買」一戶住宅,即使超過他們的能力。這種強調「擁有」,不強調「使用」及「品質」的觀念,導致大多數年輕人不是成為「屋奴」,就是被迫採取「放棄」的態度。反正買不起,不如放棄!

於是年輕人的企圖心被澆熄了,年輕人的榮譽心被埋沒了,產生了大量的「賴家王老五」,不論年紀有多大,還是賴在父母家裡,而將自己的所得全拿去消費掉(月光族),美其名是追求生活品質,其實是自我放逐的一種逃避心態,於是社會問題又回到每個家庭,以往大家族的缺點,如居住空間狹小、居住品質不良問題、家庭支出由誰負擔問題、婆媳地位爭奪問題、甚至兄弟姐妹爭產問題,都一一浮上檯面,成為許多家庭中的每月爭吵之因。

由於許多家庭都必需面對這個問題,所以年輕人不快樂的比例自然上升了。

住宅為何讓年輕人不快樂

由於年輕人被灌輸了「住者有其屋」的錯誤觀念,總認為沒有屬於自己的住宅足以棲身,就沒有安全感,所以常常還沒存到足夠的錢,就以超出自己的能力「購買」住宅,那些在山巔、在海邊、在郊區的房屋,往往並不是他們最喜歡的房屋,而購買的原因常常只因他們的能力「買得起」。

就是這種可悲的思維與觀念,導致年輕人不是擠在父母逐漸老舊的房屋裡,就是去買了價格便宜卻不滿意的郊區住宅,他們怎麼會因「房屋」而快樂呢?

所謂「人生不滿百,常懷千歲憂」,事實上台灣的房屋已經多得使租金便宜到嚇死人的地步,為什麼還有那麼多年輕人非要買不可?而且買的又多是自己與家人們都不太喜歡的住宅?還總要編些理由與夢想來支持自己的購買,事後再抱怨被建商所騙,人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但為何常讓自己陷在「恐懼」與不快樂的情況下呢?

可嘆的是,要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卻又是那麼地簡單;只要讓年輕人「租」自己真正喜歡的房屋住就可以了!

孩子們多希望住那裡?

很多年輕人購屋時的口號常是:希望讓孩子們有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但他們真正在乎孩子們喜歡住在那裡嗎?

大家想想,如果買了一幢新開發地區的住宅,子女的同學們會是什麼樣的人?子女們的社交圈子會是什麼樣的環境?子女們可以接觸到什麼可以與世界接軌的店面、商品與資訊?他們每日花在無變化的通學時間會有多長…等等。

我們躺在家裡作夢,祈求有一天所居住的地區會發展良好,房價可以增值的同時,在這段五年、十年,甚至更長的時間裡,我們卻每天每天地犧牲了子女們的黃金成長時間,為了「擁有」一幢住宅犧牲這麼多,值得嗎?真是為了要讓子女們有「良好的成長環境」嗎?孩子們真正希望住在一個什麼樣的成長環境裡呢?

如果我們問任何一個孩子,是希望住在仁愛路、忠孝東路、信義計畫區,還是郊區較便宜一點的房子 ,相信一秒鐘他們就已有答案,可是父母們真的聽到了嗎?或是真的在乎嗎?

為什麼不選擇孩子們希望住的地方呢?造成這種言行不一的原因只有一個,就是「住者有其屋」的舊思維,因為年輕父母只買得起「郊區」的住宅!

他們為什麼不去「租」最好的市區住宅呢?去給自己和子女們一個黃金成長期呢?只要拿掉「買屋」的包袱,不但可讓自己負擔減輕(不必付貸款利息),還可讓孩子們有段快樂且多彩多姿的成長歲月,可是大多數的父母卻沒有做出這種選擇。

人們的青春有限,子女的成長歲月也有限,所謂「花開堪折直需折」,每個人最能享受家庭生活與陪伴子女成長的黃金時間,往往從三十歲到五十歲就會結束,能在這段時間為子女們提供一個舒適的、空間充足的、區位條件良好的居住環境的價值最大,可是由於觀念被嚴重誤導,在這段時間中,台灣的年輕父母們最主要的生活重點卻是努力賺錢付購屋貸款,而所購買的房屋,往往不是空間(坪數)不足,就是區位不佳!

最可惜的是,在這段努力付貸款的時光中,往往就把一個「家庭」的黃金歲月犧牲掉了,當家長們超過了五十歲,能力足夠了,可是孩子們都已經上了大學,甚至準備離家就業了,他們真正需要家庭的黃金成長期已經結束了。

如果父母們真正希望孩子們的成長不要輸在「起跑點」,應該如何選擇呢?

父母們真正希望住那裡?

我們的父母,或是五十歲以後的我們,真正希望住那裡呢?是喜歡住SOGO、新光三越或台北101附近?還是喜歡住在缺乏大型百貨公司或醫院的郊區呢?答案相信也是一秒鐘的問題,但為什麼卻有那麼多的老年人要移居郊區呢?往往也只是因為郊區房屋便宜!

但為什麼不用租的呢?因為他們恐慌,恐慌未來的所得可能不足以支付晚年的生活所需,所以常將台北市的舊屋出售,至郊區購屋。真所謂「春蠶至死絲方盡」,直到死亡仍要做屋奴,結果常為了追求擁有一戶住宅的安心,卻失去了晚年的生活品質,當人們離開這個世界時,有沒有「擁有」一幢房屋,會有什麼不同呢?值得為「擁有」一戶住宅,而犧牲那麼多嗎?

目前有一些市區內靠近大型醫院或購物中心的高級老人安養院,雖然收費甚貴,但仍有許多老人進駐(用租的),這其實就是一種老人們的頓悟,郊區無法提供老人們所渴望的醫療水準與熱鬧,甚至會增加子女們不去看望的藉口,如果到了老年時候,還不能順著自己的希望過生活,人生到底在追求什麼?

房屋帶給人們的應是快樂

「食、衣、住、行」是人們的四大需要,也是最能帶給人們快樂的要素,由於住宅已有供過於求的現象,台灣人應該都能夠因房屋而有快樂的人生。剩下的只是將舊觀念更新,要徹底改變「住者有其屋」的錯誤思維。

人們要建立「想住那裡,就租那裡」的新住宅觀,讓每個家庭能從「屋奴」中解放,也讓每個人由「恐懼」中解放。

要「擁有」住宅唯一的理由是怕無屋可住,但台灣的房屋已有嚴重的供過於求情況,我們為什麼還怕沒有房子可住呢?年輕人所面對的選擇,是要去「買」能力買得起但卻不喜歡的住宅,還是去「租」自己喜歡的住宅呢?如果租不起,就一定買不起,但買不起通常還可以租得起!

大家想想,我們去渡假村、去坐遊輪、去住高級觀光飯店,那些渡假村、遊輪、觀光飯店的價格有多高,我們怎麼可能買得起,但我們為什麼不會恐懼?只因為那些設施的價格與我們何干?任他價格再高,我們只要付了一日的租金,就可以享受一日的快樂。

付租金不如付利息的迷思

台灣的年輕人常被一種錯誤的觀念所影響,總認為付租金是一種「損失」,而不是一種「獲得」。常以為所付的租金就會不見了;但如果拿來付購屋利息,就是「投資」,將來房屋增值了,就可一次賺回。這也是一種典型的「致貧資訊」!

因為,我們最喜歡居住的住宅,往往並不具有最佳的增值機會。因此,必須分開考慮!對於自用的住宅,就應該去租自己喜歡的區位與房屋,可能在學校附近、公園附近或是工作地點附近;可是對於投資的房屋,就應該購買租金收入最高的地區或商品(如東區小套房)。

舉例而言,如果有一個台北大學的教授到郊區去教書,對他最適合的居住地點應該是郊區當地,可是郊區的房屋是不是最能增值的呢?往往不是!因此,他最好的決策應該是投資一戶比較會增值的台北市房屋,但因為房價高,所以坪數可能較小(不適他居);同時,又在郊區當地租一戶景觀好,坪數充足的住宅(適合他居),相信以相同租金一定可以租得到。

這有什麼好處呢?除了滿足居住需要外,如果有一天他轉到別的大學教書了,很快就可以搬到新學校附近(租到房屋),不會有任何牽掛和損失!可是如果是用買的,他必須「急售」現有郊區住宅,價格一定不會好;在新的工作地點,又必須面臨「急買」的壓力,價格一定高,這樣一進一出,自然會有損失,再加上他投資在台北市的房屋,增值或出租的機會可能還遠大於郊區的住宅。所以許多外行人常建議年輕人「先買郊區便宜房子,等錢多了再換入市區」,顯然就是一種典型的致貧資訊!

上海人曾有一句諺語「寧要浦西一張床,不要浦東一間房」。因此,最佳的解決方案應該是在浦西買張床,在浦東租間房,可是對於迷信於「住者有其屋」的大多數購屋人而言,他們的做法,往往是在浦東買間房,丟掉浦西一張床,最後就必然會落入投資的最差情況,不但被「套牢」,而且還犧牲了每日的居住品質。

「寧付利息,不付租金」的錯誤思維阻礙了人們對居住品質提昇的機會,也導致許多年輕人只能「買」到自己能力可以買得起的房屋,而不是「租」到可提昇自己生活品質與快樂水準的房屋。

雖然台北市的餘屋數量愈來愈多,好品質的房屋也愈來愈多,但卻很少年輕人去租、去使用、去享受,而寧願住在郊區自購的住宅中,每日花費極長的通勤時間與高昂的交通成本,過著幾乎沒有生活品質的生活。

這種付租不如付息的觀念,使得許多年輕人住不進台北市,也應驗了「租屋是王,購屋是奴」的現象!

「住者有其屋」的歷史包袱

我國現在的房地產相關法律,年紀幾乎都在五十歲以上,立法當時的中國,是處於一種房屋普遍不足,居住品質普遍不良,人民普遍貧窮,與外國勢力張狂的年代,所以政策上必須將房屋視為「民生必需品」而嚴加控制。

因此,不但不鼓勵人民投資房地產,反而處處加以嚴格限制,深怕貧窮人民賴以維生的房屋會被外國人或是有錢人全部買走,然後,再透過哄抬租金、炒作房價,使得辛苦工作的人民會慘到「貧無立錐之地」。

在國共內戰時,打著「土地改革者」名號的中國共產黨廣泛地取得了民心,更讓當時的執政者覺得房地產被壟斷,是造成失掉中國大陸統治權的罪魁禍首。

因此,到台灣後,就積極地實施土地改革,以減租(三七五減租)、送田(耕者有其田)、送地(公地放領)等方式,增加人民對政府的信心,雖然穩定了政權,但房地產也就因此成為不能投資的「項目」了。政府各種相關法令,愈訂愈嚴,將整個環境塑造成只要打擊高房價、打擊擁有房地產的富人,就是好政策;反之,則是向財團靠攏,圖利富人,這種反對房地產成為投資商品的民粹氣氛形成後,對於政策所造成的不良影響,卻幾乎沒有人有能力或有意願加以研究或檢討。

這種反房地產商品化的政策思維,經過五十多年的實施,其結果如何呢?它已造成自有住宅的比例,高到極為驚人的地步。

台灣目前房屋自有率已經接近九成,不但如此,擁有一戶以上房屋的家庭相信至少超過四成,這種現象已使得大多數的人民與家庭成為「屋奴」;不易搬、不易賣、不易租,因為缺乏有效率的房屋商品市場,所以只好不得不繼續擁有房屋,直到有一天房屋老了、舊了,變得不值錢了,反而成為了包袱。

我們被住宅綁架了,「自有」住宅讓我們不能遷移,不能無懼,不能旅遊,不能消費,甚至不能提供子女與父母們居住在喜歡的區位與足夠大的住宅裡,這是錯認了房地產,誤用了房地產,將可以帶給人們一生快樂的標的,變成了包袱、變成了恐懼、變成了妨礙生活品質提昇之源。

我們必須快速從「住者有其屋」的錯誤思維中脫身,要去追逐的應該是「要租好屋住」(住者有屋住)!不要等到六、七十歲,當看清問題時,已經時不我與,浪費了今生最佳利用房地產的機會。

只要觀念通了,永遠不嫌晚,因為從明天開始,房地產就會幫您有一個快樂的人生,所有年輕人今晚應該能有一個沒有恐懼,只有希望的睡眠,祝大家都能住在家人最喜歡的地點與住宅裡,因為那才是國家住宅政策的真正目標!
住展雜誌343期 文/馮先,更多好文請至住展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