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設分開計價教戰守則

公設分開計價教戰守則

預售屋公設分開計價5月就將上路,但由於政府沒什麼宣導,民眾大多還是霧煞煞。中信房屋法務專員白宗易表示,新制和舊制最大不同,就是舊制契約只有3種價款,新制有7種,以下是新制快速上手教戰守則:

‧新制的契約價款,包括契約總價、土地價款、房屋價款 (包括總價、主建物部份、附屬建物部份、共有部份四種),以及車位價款。

‧新制共有三大項面積登記,車位登記與土地面積登記均與舊制同,房屋登記則包括房屋總面積、主建物面積、附屬建物─「陽台面積、雨遮面積、屋簷面積」、共有部份面積。

‧面積登記項目中,有一項為主建物面積占本房屋登記總面積之比例,即為公設比。

‧新制附屬建物定型化契約只有三種,就是陽台、雨遮和屋簷。露臺、花臺、雨棚、雨庇、裝飾牆、植栽槽等,除非業者拿出竣工圖列入樓地板面積,否則不可登記為附屬建物。

‧共有項目另明列門廳、走道、樓梯間、電梯間、電梯機房、電氣室、機械室、管理室、受電室,幫浦室、配電室、水箱、蓄水池、儲藏室、防空避難室、屋頂突出物、健身房、交誼室等19項,有哪項才能勾哪項。

‧中庭花園、露天泳池等,一般稱法定空地,是列在土地面積登記面積持分項目,所以契約上是看不到的。

‧車位比較複雜,要看是什麼車位,基本原則是有買車位的人,會有較多的公設面積負擔。反之就應沒有或負擔較少,不過仍須視法定車位、自行增設或獎勵車位而定。

‧新制有誤差找補制度,只要交屋時房屋登記面積不足或主建物不足,建商都要找補,萬一建商設計誤差多蓋,消費者最多只補給建商百分之二,其餘多出來的,算賺到的。
聯合晚報╱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2010/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