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屋糾紛多 違約金爭議居冠

購屋糾紛多 違約金爭議居冠

根據行政院消保會統計,購屋糾紛以訂金違約金爭議佔最多數,再來是審閱期以及廣告與成屋明顯不符等爭議。消保會組長劉清芳建議,購屋民眾應該堅持5天的契約審閱期,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保障自身權益 5天審閱期不可免
行政院消保會組長劉清芳舉例,去年消保會收到的房屋糾紛案件大約有一萬八千多件,位居排行榜第一名的是訂金、違約金爭議。劉清芳提醒消費者簽訂房屋契約的時候,要注意契約條款內容、訂金違約金的賠償方式。第二名是審閱時間的爭議,房屋的定型化契約都有5天的審閱期,消費者應該好好把握這5天的時間,好好看契約條款內容,藉此保護自身權益。

房屋品質出現瑕疵是排名第三的購屋爭議,通常售屋人員總是說得天花亂墜,但成屋與當初行銷DM總會有差異,消費者一定要確定行銷內容、品質保證已明白寫進契約內容,如果能逐條審閱契約內容,對自身權益有很大保障。
網路地產王/綜合 2010-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