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成家 3「心」保權益

年前成家 3「心」保權益

每到農曆年前就是房仲業者成交量放大之時,不少人搶著年前過戶、簽約交屋,希望農曆年時入住新家,替來年討個好兆頭,房仲業者表示,經過看屋的比價廝殺後,最後的簽約、過戶、點交等,都是一門學問,提醒買方多些耐心,更能保障自己權益。
制式契約保障多 再三確認不吃虧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說,為保障權益,建議買賣雙方最好使用制式契約,以免契約中所載的權利與義務有所遺漏,而交屋日期與附贈設備等約定,也需要在合約上記載清楚,以免衍生交屋糾紛。
徐佳馨指出,契約上寫明的標的物地址,也應與要購買的房屋相同,並調閱簽約當天的土地及建物謄本,以防中途產權因借貸設定而有所異動;另外還需瞭解房屋是否仍有租約存在,以免因「買賣不破租賃」原則而無法交屋。
稅款雜費算清楚 交屋換鎖保平安,信義房屋表示,各項稅費及其他費用負擔必須載明,一般買方負擔契稅、代書費、登記規費、火險費、過戶費、設定費、貸款代辦費等;賣方則要付單土地增值稅及塗銷費用等,至於地價稅、房屋稅、水電、瓦斯及管理費等,則建議以交屋日為分算日。信義房屋建議,在交屋後最好將門鎖換掉,並辦理水電、瓦斯及電話過戶等,在來年有一個新的開始。
網路地產王/黃京梧/綜合 最後更新:2010/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