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一屋」有助房市交易熱絡

「一生一屋」有助房市交易熱絡

國人換屋,明(99)年1月1日起,新增一項減稅優惠,凡是名下僅持有一屋,且過去已經使用過一生一次優惠土地增值稅率10%者,未來再換屋時,符合持有達六年以上,一定面積以下等條件者,即可一生「無限次」重複使用土增稅率10%優惠稅率,不限一次。

為排除大面積豪宅適用,優惠面積限制,都市土地上限為四十五坪、非都市為一○五坪,另須符合設籍並持有滿六年,以及出售前五年不得出租、營業等規定。

「一生一屋」低土增稅率優惠,是為了減輕換屋族的購屋負擔,適用要件為目前各項購屋或換屋租稅獎勵中最為嚴格者,必須全數符合之下才可以適用。換屋族若已經訂約但尚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土地所有權人「一生一次」優惠若已用過,可以檢視「一生一屋」條件,符合資格者,可以考慮將申報日延後到明年,即可再按10%的「一生一屋」換屋稅率繳納土增稅。

現行土增稅稅率為累進稅率,分別為二十%、三十%及四十%,自用住宅用地則可適用十%優惠稅率,原本一生只能適用一次,第二次換屋就得適用一般稅率,而「一生一屋」則在符合條件下,可不限次數適用。「重購退稅」雖不限次數,但通常只有「小屋換大屋」(由小土地換成大土地)才能適用。

依據「一生一屋」制度,除了出售時名下(含配偶、未成年子女)僅有一戶自用住宅、及土地面積限制外,還必須同時達到下列條件,才能享有十%的土增稅,包括,出售前在該地設有戶籍且持有該土地六年以上、出售前五年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住展雜誌研發長倪子仁認為,「一生一屋」對於純住宅的人士而言,是一項合理且公平的作法,讓民眾可以根據本身的居住需求做適度換屋的決策,不再受限於法令稅率問題,而屈就在不適合的房屋之中,讓生活品質可以更好。同時不止可以刺激一手市場的房屋銷量,也有助於房屋買賣交易。

住展房屋網 2009-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