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層漏水不讓修 一次罰三千

樓層漏水不讓修 一次罰三千

樓層漏水是不少公寓大樓最常見的住戶糾紛,更有人因為修不修,搞得左鄰右舍失和,一狀告進法院,但如果樓層漏水,下層想修,上層不讓工人進屋修理,上層的住戶可能遭罰。高雄市政府建管處最近就積極介入一起樓層修漏的紛爭,並且開罰了堅持不讓工人修漏的大樓住戶。

樓層修漏紛爭多 和解不成再開罰

高雄市目前七樓以上公寓大樓有三千三百多棟,樓層漏水引起糾紛是大樓常見的爭議,不少民代都曾受託調解,但其實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就有罰則,開罰的就是建管單位,以前建管處總是勸民眾和解,但面對就是不願和解的住戶,高雄市建管處也決定祭出重罰,希望能讓社區住戶能生活更加和諧。

高雄市建管處指出,大樓的漏水情況,主要有頂樓和樓層間的滲漏兩種,頂樓大部份是建築防水問題,有的大樓直接由管理委員會出面處理,至於樓層間的漏水是上下樓層排水問題,一般是下層住戶會緊張,萬一上層住戶置之不理,糾紛就衍生而來。

修繕費各一半 上層拒修遭罰

高雄市最近針對一棟大樓因為樓層漏水,上層住戶堅持不讓工人進屋修理漏水,建管處調解不成,向上層住戶開罰,一次罰三千,可連續處罰,至於修繕費該怎麼算,建管處建議,上下樓層住戶各付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