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房價所得比」?

何謂「房價所得比」?

行政院主計處公佈2008年台灣地區的房價所得比,台北市為9.59倍、台中市為3.44倍、高雄市為2.81倍。解讀這個數據所代表的意義,簡單來說,它表示各個地區平均家庭的可支配所得,要分別乘以它的倍數,才等於當地30坪的中古屋的平均價位。因此在台北市平均每戶家庭要不吃不喝九年半,才買得起房子;在高雄的家庭只要不到三年就可以買到房子。

探討區域房價的合理性

在這樣明顯的差異之下,為什麼台北的房子還是這麼多人搶著要買,而相對高雄的房子這麼便宜,還是沒有人買?相同的所得條件,台北的一間房子,換到高雄可以買三間,為什麼不到高雄去買?

用數字去切分各區房價的合理性,好像並不是那麼實際,房價對於每一個消費者來說它是件非常主觀的事情,很難去定義它合不合理,這部分一定要跟所有想要購屋消費者,先做一個說明以及心理上的建設,否則消費者一直都不能夠接受這個事實,房子永遠也買不下手!

就業環境的經濟因素

在勞動市場均衡、就業機會充足的地區,對於穩定經濟基礎與房價,有著絕對的關係。前兩週主計處公佈了今年七月份全台灣失業率達到6.07%,在失業率創下新高的背後,各縣市地區勞動供需失衡的問題則是更加嚴重,一個地區所能提供的就業機會不足,人口則被迫必須外移到其他地區,而高雄市即為這種勞動供需失衡明顯嚴重的地區,當該地區呈現了人口外移的現象,對於該地區的房屋需求也就沒有了。

消費者的主觀因素

以30坪的房子,在台北市起居生活的習慣上,算是一般普遍可以接受的大小,如果要求高品質一點,想住35或40坪的房子,假使所得沒有更高,相對能買得起房子的計算年數,必然就要超過十年以上了;而高雄地區,若只有30坪的房子,大概也很少人會買吧,生活習慣的不同,要滿足一般高雄人想要的房子,多半會比30坪還要大上許多,因此實際上在高雄也不是真的只要三年就可以買到房子。

綜觀各地區的房價與所得在數據比例上之差距,台北市的9.59和高雄市的2.81,把統計的數字拿到時空現實的環境來比對,考量各地區的就業和經濟環境分析,再加上地區性消費者的習慣與主觀上的因素,差異未必會比想像中要來得大。因此建議消費者在購屋決定房價時,還是要依區域性個別的條件,以及個人可負擔的狀況,來選擇適合自己的房子。

【本文作者為網路地產王資深顧問】【文/范世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