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7 月 住家旁「嫌惡設施」 超市、警局、學校都上榜 Posted at 15:54h in 房市新聞 by 蔣小姐 Share 10月份開始,內政部規定賣屋不動產說明書上,要明列周邊所有設施,像家旁邊有超商、學區或警察局,過去被認為是加分條件,但不見得人人都這麼想,因為超市客人多,住戶想停車就一位難求,學校上下課鐘聲,家長接送癱瘓交通,都顛覆傳統印象,變成嫌惡設施很扣分。 TVBS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5nwNW4KdC0SzrhF9BXEYOQ Tags: 買屋注意, 賣屋不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