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報房屋價 奢侈稅連補重罰

謊報房屋價 奢侈稅連補重罰

財政部指出,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的課徵稅基,包含售價以外的所有稅費,因此若買方代賣方繳納,也應一併納入「售價」課徵10%到15%的奢侈稅。

民眾不瞭解奢侈稅課徵

財政部表示,奢侈稅開徵後,出售持有未滿二年的房地,除符合奢侈稅條例可排除課稅者外,均應按銷售價格申報課徵特銷稅。不過,民眾並不瞭解奢侈稅的課徵「稅基」並非只限不動產的售價,凡是因出售不動產相關的稅費,也在其課徵範圍之列。

短報價格企圖逃奢侈稅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近期查核即發現,有買方在售價之外,依約代賣方支付稅款等款項情形,但賣方卻隱匿未報,以致短報銷售價格,企圖逃漏奢侈稅。

財政部指出,奢侈稅課徵稅基包含售價以外的所有稅費,例如,買方代賣方履行某項納稅義務、支付修理等費用,或代賣方支付其他債務等,實際均屬雙方為購買房地的代價,與支付現金性質相同,賣方申報奢侈稅時,應以全部售價申報為銷售價格課稅。

奢侈稅課徵

買方代賣方繳納,一併納入「售價」課徵。

為賣方支付奢侈稅所需

國稅局舉例,甲出售持有一年、未滿二年的房屋,銷售合約中訂定銷售金額2,000萬元,並據此向國稅局申報特銷稅200萬元(稅率為10%)。

但是,國稅局向買方調查時,買方表示實際支付賣方的交易價為2,200萬元,額外支付的200萬元,是為賣方支付奢侈稅所需。財政部說,由於買方確實已代賣方履行繳納奢侈稅的義務,售價即應包含代為支付稅款200萬元,賣方(甲)未合併銷售額申報,除被追繳漏報稅額20萬元外,還要再被裁處0.25至二倍的罰鍰。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8273682.shtml

豪宅奢侈稅 應加重課徵

立法委員孫大千打炒房再提「藥方」,建議財政部應結合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與豪宅稅,訂定高價豪宅交易標準,對短期買賣的高價屋,加重課徵奢侈稅。

交易價格分級課奢侈稅

孫大千說,財政部可以將全國分成三區,依據房屋交易價格分級課徵奢侈稅,譬如,每坪交易價格達70萬元以上的房屋,二年內出售,就按現行稅率加五個百分點課奢侈稅,原適用稅率10%者,按15%課。

原適用15%者,按20%課。反之,平價屋則維持現有稅率不變。不過,財政部長張盛和對此持保留態度,認為可能過於複雜,恐難以執行。

使預售屋變成炒房漏洞

立委李貴敏則要求財政部要加強對小坪數預售屋查稅。李貴敏說,預售屋不是奢侈稅的課徵對象,政府查預售屋礙於人力往往也只挑高價預售案件查稅,反而使得小坪數預售屋變成炒房漏洞。

張盛和承諾,為幫助年輕人買得起房子,會加強對小坪數預售屋的調查。

政府推出奢侈稅的打房

國內房價易漲難跌,即使在政府推出奢侈稅強力打房之後,房市也只呈現量縮、健穩的現象。孫大千繼提出開徵「囤房稅」的法案後,昨天再提出第二道藥方,他說,將提案修正奢侈稅,結合「豪宅稅」概念,對短期買賣高價房屋者,加重課徵奢侈稅。

孫大千認為,以價格分級課徵奢侈稅,將會形成如當年證所稅訂定「8,500點」的鍋蓋效應。也就是說,未來建商在訂定每坪單價時,需要更慎重考慮定價,房價即會出現天花板效果,有助抑制房價上漲。

張盛和說,構想與出發點都是為了穩定房市,不過,過於複雜的制度,恐怕不利執行,財政部還需要時間研究這項建議。

針對預售屋的交易漏洞

李貴敏也針對預售屋交易漏洞,提醒財政部注意。她說,部分建商在還沒有取得建築執照前,為了銷售會先給下訂顧客「紅單」,作為未來交易的憑證,類似選擇權,投機客可藉由這份紅單契約轉手賺差價,由於沒有紀錄可追蹤,國稅局難查稅。

張盛和表示,這類交易情況確實存在查核困難,但他將要求稅捐單位進一步研究,防堵「紅單」契約轉手炒房。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82661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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