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合宜住宅 查調財產所得須注意事項

申請合宜住宅 查調財產所得須注意事項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近來有民眾因申請合宜住宅或子女教育補助之需要,至國稅局申請查調本人或未成年子女財產、所得等課稅資料,本人應持國民身分證辦理,至於查調未成年子女部分,原則上應由身為法定代理人之父母二人共同代為申請;

父母已離婚者,則由擔任親權行使之父或母之一方代為申請。該局說明,為確保課稅資料安全,並符合稅捐稽徵法第33條課稅資料應予保密之意旨規定,納稅義務人申請查調本人財產及所得資料,必須出示國民身分證正本,

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代理人應提示國民身分證正本,並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正本及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

如代理人所提示之申請人國民身分證為影本,須由申請人或代理人切結與正本相符,並由稽徵機關將該影本留存備查;父母代未成年子女,臨櫃申請查詢所得、財產等資料時,應由父母雙方提示國民身分證正本及未成年子女之戶口名簿供稅捐稽徵機關核對。

如委託他人代為申請,除檢附上述資料,另應提示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及經未成年子女父母雙方簽章〈如父或母一方受託辦理時,則需配偶一方簽章同意〉之委任書或授權書正本供核驗。

如代理人所提示之未成年子女之父母國民身分證為影本,應由申請人或代理人切結與正本相符,並交由稅捐機關留存備查。&該局呼籲,請民眾注意以上項規定配合辦理,以免因證件不齊而無法受理。 (聯絡人服務科李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

合宜住宅的申請資格與流程有哪些?

內政部營建署主任秘書陳肇琦表示,只要申請人滿二十歲,申請家庭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有配偶者、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者、單身年滿四十歲者、父母均已死亡但戶籍內有未滿二十歲或已滿二十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的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

合宜住宅申請

合宜住宅的申請資格及注意事項

另外,申請人和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以及其配偶都不可以有自有住宅,如果申請人與配偶分戶,則分戶配偶的戶籍內直系親屬,以及其配偶也都不可以有自有住宅。

如果是「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二十歲或已滿二十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的家庭提出申請,申請人以及其戶籍內兄弟姊妹則都不可以有自有住宅。

合宜住宅為了提供一般庶民家庭居住,因此特別限定家庭年收入不得超過台北市的50%分位點,或是80%分位點,也就是家庭年收入低於158萬元的家庭被列為第一類別、家庭年收入超過158萬元但低於247萬元的則被列入為第二類別。

申請書內需要附上戶口名簿影本、全戶戶籍謄本或電子戶籍謄本。假如夫妻分戶,或是戶籍內直系親屬與其配偶分戶,也應該要同時檢附其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配偶的戶口名簿影本、全戶戶籍謄本或電子戶籍謄本

另外,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必須由申請人自行向稅捐單位申請,有效期限是申請日前一個月內,並應包括全部家庭成員資料。另外還得附上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並應包括全部家庭成員資料

延伸閱讀

A7合宜住宅搶手 降低簽約金 中籤率約1成

林口選手村建國宅 比A7合宜還便宜 衝擊當地買氣

A7站合宜住宅 最高可貸八成 預計104年完工

浮洲合宜住宅退了4分之1 問題出在哪?

林口A7合宜住宅 延後農曆年前開賣

合宜住宅別搶買 3思維+1提醒

完全精析林口A7站合宜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