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租售的紛爭型態

不動產租售的紛爭型態

俗話說,買賣不成仁義在。如今卻有很多時候是,買賣雖成反結怨。這類情況多半是交易過程發生摩擦,或瑕疵產品引起爭議。例如人人都買智慧型手機,便利好用;自己偏偏買到「機王」,怎麼也修不妥貼,困擾萬分。或購新車碰到車主,這邊不對那邊不靈,不能退也告不動。

更慘的是購屋,一口氣花數百萬元乃至數千萬元,奈何問題叢生,煩惱才真夠大呢!近些年產權糾紛較少見,中古屋也不得隱瞞「嫌惡」事件,但漏水之類小事難免。可是,抓漏還真困難,解決並非易事,往往拖到受不了;尤其還需樓上樓下鄰居配合,便更複雜。

購屋租屋

購屋租屋容易碰到紛爭型態。

另有一項不久前才見報的案例,即建商交屋後,社區要求返還管委會的預收管理費,建商拖延給。在新北市有兩處相鄰建案,隔著馬路相對。甲案已交屋入住,乙案也已竣工準備銷售。未料對街的甲案大樓卻掛起抗議布條,這對乙案確實構成極大困擾。

究其實際,前述兩例都屬「以戰逼和」的手法。建商交屋後,尚有不少公共設施未完成,無法驗收。只得以挾持管理費為策略,迫使買方全盤接收社區,包括未完善的部分。曾有人抱怨,建商寧可花錢僱律師和住戶打官司,也不願賠償一具有瑕疵的浴缸。

現今有消保法消保官,情形改善許多,唯仍不時有種種怪異的紛爭,孰對孰錯,難以分辨。大安區一家品牌速食店,向某大學承租店面,月租金廿五萬元。合約簽定後才發現二樓另有公共的用途,並非單純店面可使用。這個坪數的落差,到底怎解決?

再看人貨大街,店家騎樓可租給攤商,短短十來天,要價數萬元,當然願打願挨。還有西門町、中華路一帶的服飾店,由於單位租金太高,店家都是分租轉租層層包出去,倘若中間那家倒了,則後手和店東之間可就扯不清,類似案例還不少。

台北市建成圓環自從拆遷移位之後,一直灰黯不明,幾度易主經營,都無起色,市府被轟得無言以對。近時又有人打算好好重整旗鼓,點亮新圓環,其志可嘉。舊市區需要注入新血,配合都市更新後的街景;此外尚須交通動線配合,最好人車都便利安全。再者,主事者本錢要足,否則很難撑夠久,直到成功。新聞提供:住展房屋網 www.myhousing.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