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處打掃 天花板掉下7只金戒 市價7萬送警局

租屋處打掃 天花板掉下7只金戒 市價7萬送警局

「這不是我們的,拿了會心不安。」台中市79歲婦人林翁月裡,23日到即將入住的租屋處打掃,在浴室天花板撿到7只總重1兩2錢多、市價超過7萬元的金戒指,雖然同住的兒子當裝潢工,家境並不寬裕,但母子不動心,婦人前天騎單車送到警局,認為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能拿;員警稱讚母子缺錢卻不貪心,是真正的拾「金」不昧。

霧峰區婦人林翁月裡,前天上午8點多,一個人騎著老舊的單車到霧峰分局吉峰派出所,拿出一個袋子表示自己撿到金子想要招領,員警一看裡面共有7只戒指。

老婦人林翁月裡

台中霧峰區老婦人林翁月裡,在租屋處打掃發現七只戒指,騎著老舊單車專程送到警局招領。

老婦人表示,和單身的兒子租在霧峰育群路公寓,原本住在二樓,因屋主想出售,日前改租到同棟五樓,租約從1月27日生效,因屋主同意,23日上午到屋內打掃。

重1兩2錢市價約7萬

老婦人表示,當時站在浴室的浴槽和椅子上把天花板拿下來清洗,沒想到突然從天花板掉下4個戒指盒,打開一看共有7只戒指,兒子回家得知後,要她趕快送到警察局招領。

老婦人說,兒子擔任裝潢工,每天工錢1000多元,但有做才有錢,一個月才賺2、3萬,家中經濟不算寬裕,直言:「我也很窮啊!不過貪人家的東西心裡會感到不安」,既然不是自己的就不能拿,也擔心遺失的民眾發現後著急。

警方將戒指送到金飾店秤重,發現金戒指總重達1兩2錢6分多,以市價每錢約6000元計算,價值超過7萬元,對於母子拾金不昧、不貪心的美德都說不簡單。

警方表示,依據民法將公告6個月請失主領回,若期限到仍無人領回,金戒指將歸老婦人所有。自由時報〔記者陳建志/霧峰報導〕

打掃租屋 天花板掉下7枚金戒指

台中市一名七十九歲的林姓老婦人,到即將入住的租屋處打掃,浴室天花板掉下總重一兩二錢多的七只金戒指,林婦趕緊送交派出所處理,員警對於林婦拾「金」不昧誇讚不已。

這名老婦人林翁月裡是到吉峰派出所,並拿出一個袋子表示,她撿到金子,想要招領,員警發現裡面共有七只金戒子。

林婦表示,她和兒子一起住在霧峰育群路一棟出租公寓,原本住在二樓,因屋主要出售,才改租到同棟五樓,租約從二十七日生效,日前並取得屋主的同意,提前到屋內打掃。

林婦表示,她在打掃浴室天花板時,突然掉下四個戒指盒,她打開一看,發現內有七只金戒指。

林婦指出,她的兒子擔任裝潢工人,每天工錢一千多元,家中經濟並不算寬裕,但她認為如果拿走不是自己的東西,良心會不安,並擔心失主會很著急,因此才拿到派出所招領。

警方將戒指送到金飾店秤重,發現總重達一兩二錢六分多,市價超過七萬元,對於母子拾金不昧的美德都誇讚不已。

警方表示,將依法公告六個月,如果期限到了,失主仍未領回,金戒指將歸老婦人所有。
記者黃俊昇/霧峰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