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售屋、代辦貸款廣告不實! 房仲、地政士遭罰

刊登售屋、代辦貸款廣告不實! 房仲、地政士遭罰

台北市某不動產經紀業者於網站刊登售屋廣告,被民眾檢舉所刊登之不動產所在樓層及總樓層數與事實不符,經台北市政府地政局查證屬實,裁罰6萬元罰鍰。該業者不服,提起訴願,台北市政府訴願會審議後認為地政局處分並無違法不當,駁回訴願。

20層樓刊登21層,廣告不實,房仲罰鍰6萬 

台北市政府法務局表示,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1條第2項規定,經紀業者有依事實製作廣告內容之義務。目的在使一般民眾可以事先瞭解不動產之真實狀況及銷售條件,再決定是否委託經紀業者進行交易,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及建立交易秩序。

售屋廣告不實

總樓層數為20樓,廣告中卻都刊載為21樓,顯與事實不符,裁罰6萬元罰鍰。

本件訴願案中之不動產經紀業者受託銷售之不動產樓層為8樓,總樓層數為20樓,廣告中卻都刊載為21樓,顯與事實不符,易使消費者有所誤認,地政局認定該業者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並無違誤。

因此,法務局特別提醒不動產經紀業者,應對所屬不動產經紀人及營業員加強教育訓練,避免因刊載不實廣告而受罰。【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網站刊登代辦貸款廣告不實!地政士遭罰5萬元

公平交易委員會通過,地政士張君於網站刊登代辦貸款廣告,宣稱「銀行特約商」、「轉增貸 估得高借得多」等語,就其服務內容及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規定,故處被處分人新台幣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被處分人委託業者架設網站推廣業務,該網站內容刊載代辦貸款資訊,宣稱「銀行特約商」、「轉增貸 估得高借得多」等語,廣告整體予人之印象,係被處分人業與銀行簽有合約,就貸款業務取得特約關係,能協助委託客戶辦理轉、增貸,且可獲較高貸款金額。

但經該會調查結果,被處分人與受託架設案關網站及製作網頁業者均自承前述廣告宣稱均為虛構、杜撰之詞,並無任何事實根據。另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表示,目前國內委託其他機構處理相關事項的受託機構名單中並無被處分人;另有關「轉增貸估得高借得多」一語,依銀行法規定及實務作業衡之,亦有承諾銀行貸款條件而有誤導民眾之虞。

公平會表示,被處分人於案關網站宣稱「銀行特約商」、「轉增貸估得高借得多」等語,乃屬無事實根據之虛構杜撰之詞,且有引人誤認之虞,核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廣告表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規定。【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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