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宅止步 買屋詳閱現況說明書 鄰居多打聽

凶宅止步 買屋詳閱現況說明書 鄰居多打聽

新屋房價高,不少人會鎖定中古物件,但中古屋過去的使用情況多少具風險,深怕一不小心就買到人人忌諱的凶宅。專家建議,善用新聞網站查詢自殺案件、且買屋時詳細閱讀「不動產標的物現況說明書」,且詢問多家房仲,就能減低購買到凶宅的機率。

凶宅止步 買屋詳閱現況說明書  向鄰居管理員房仲打聽 上網搜尋關鍵字

由於法律並無對凶宅有特別的定義,如何界定凶宅,須以個案認定,主要看法院判定是否為意外死亡或非意外死亡。

凶宅認定由法院判定

舉例來說,若是某甲今天蓄意吞下安眠藥自殺,陳屍屋內,則為非意外死亡,可認定為凶宅;若某甲今日非蓄意而誤食多顆安眠藥死亡,則為意外死亡,將無法認定為凶宅。而最棘手的跳樓問題,若從A民宅跳到B民宅,A、B兩戶理論皆屬凶宅,均可向死者繼承人求償。

此外,民眾購屋時,最好詳細閱讀「不動產標的物現況說明書」,其中包含海砂、輻射屋、凶宅等項目,若是凶宅,賣方必須在說明書註明是否曾發生凶殺或自殺致死之事,若不幸買到凶宅,民眾可主張「物之瑕疵擔保」權利。

逾5年發現不利買方

民眾權利包括若賣方尚不知情為凶宅,買方在簽約購買後5年內發現房屋為凶宅,並於發現後6個月內告知屋主,進行調解;倘若屋主蓄意隱瞞,也須在5年內發現為凶宅,但告知屋主時間改為不限期。

天成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盧天成表示,若超過5年對買方舉證不利,最好在買屋前,就能先確認房屋是否為凶宅較佳。一旦認定為凶宅,民眾可向賣方進行私下調解,若賣方屬惡意隱瞞,將涉及詐騙及隱瞞事實嫌疑,買方可提告要求解約或減少價金。

台灣凶宅網版主Wesker表示,想探詢凶宅與否主要有3種方式,民眾可向鄰里、里長或大樓管理員詢問,詢問時可技巧性詢問屋主賣屋原因,若無法得知答案,民眾也可直接向房仲求證,例如物件是委託A房仲,則民眾可向B房仲請教。

另外,現在網路資訊發達,可上「台灣凶宅網」、或利用利用關鍵字搜查,如XX路(空格)自殺、或是XX路(空格)燒炭等關鍵字,找到相關內容。
蘋果日報【周承諺╱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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