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重擊炒房 舊屋增貸買房限貸6成

央行重擊炒房 舊屋增貸買房限貸6成

房市「炒」風再起,中央銀行再度揮出重拳打擊炒房,近期發函全體銀行,要求清查「舊屋增貸」的資金流向,若資金用途不符規定,銀行就可以強制收回,此舉視同緊縮投資客再融資管道,大幅增加炒房成本。

央行重擊炒房/舊屋增貸買房,合併限貸6成

建商主打「買房抗通膨」策略奏效,四月房市買氣回溫,擔心原本回穩的房市再度被炒作,央行現在除加強管控特定地區(台北市及新北市十三區)第二戶房貸成數,同時聚焦投資客原本擁有的第一戶房貸。

銀行須請借款人切結資金用途

當民眾要以第一戶房貸增貸時,央行要求銀行,應先請借款人切結資金用途及違約效果,增貸資金若是用於購置管控區內住宅,仍須符合第二戶房貸成數最高六成的規定;若違反約定,銀行就能強制收回超過上限部分的資金,且民眾還要賠償違約金。

舉例來說,名下已有一戶以上房貸的民眾,若要再購置台北市價值一千萬元房屋,最終只申請到五百萬元貸款,就算第一戶房貸還有增貸二百萬元空間,但礙於規定,增貸額度最高只有一百萬元,兩者合計六百萬元,即新屋鑑價的六成,民眾仍須準備四百萬元自備款。

舊屋增貸撥款一年內,落實查核

央行要求各銀行,對於舊屋增貸撥款後一年內,應確實查核,以落實風險控管及相關規定;此外,央行也對管控區內第二棟房貸更從嚴規範。

雖然民眾表明第二戶房貸是要「自住」而非投資,並辦理「房貸壽險」及躉繳保費融資,不過,只要房貸成數達六成上限,就不能再以房屋為擔保品增貸,民眾必須轉從信用貸款著手。

行庫主管表示,雖然央行打擊炒房的立意良善,但既然民眾辦理房貸壽險,很明顯就是為了自住,且保險後借款人與銀行均可受到保障,所以躉繳保費融資應該排除在房貸的六成上限外。

央行解釋,只要是在管控區內的第二戶房貸,就必須受沒有寬限期、房貸成數最高六成,以及不得另以修繕、周轉金或其他貸款名目,額外增加貸款金額,所以借款人辦理人身保險貸款,屬於「其他貸款名目」額外增加的貸款,應受限制。
【自由時報/記者盧冠誠/台北報導】

限貸,業者:不利換屋族

針對央行再揮重拳,嚴格管制第一屋增貸金額若用於第二屋,兩屋相加的貸款額度不能超過六成的限令,房市業者擔心,恐怕還沒打到投資客,便先敲昏一群換屋民眾。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研究員曾敬德指出,換屋民眾若是先買後賣,第二套房貸在選擇性管制措施下,要準備更多的自備款,若進一步限縮第一套房的增貸用途,換屋族未來在換屋時,可能就得更衡量本身的財務狀況,或者採取先賣後買的措施來因應。

建商表示,一般民眾換屋,大多是採行先買下第二屋,再賣出第一屋的模式,避免先賣後買,還需一段租屋的空窗期相對麻煩,如今央行採取的限貸令,導致換屋民眾須準備更多的自備款才換得起房屋,會造成買氣速度變慢及數量減少,卻房價打不下來,因此,有建商戲稱,「此舉太過天真。」

舉例來說,名下已有一戶房貸的民眾,該戶房貸假設還可再增貸兩百萬元,此時若要再購置台北市價值一千萬元的第二戶房屋,最終銀行以最高六成的貸款額度核貸六百萬元貸款,但第一屋已經無法增貸,換屋族在未出脫第一屋前,想買進第二屋,因第二戶已貸款六成,因此,換屋族想要換屋必須自行準備四成的自備款現金。

且建商私下透露,目前以資產配置及投資為主的大戶,大多數不用貸款,直接用現金承買,以皇翔御琚(原名皇翔F4)為例,多數大戶購買時均無貸款設定,因此,希望政府推出政策時,不要打到無辜的自住民眾,不但導致民眾權益受損,也影響產業發展。

遠雄企業團副總蔡宗易表示,政府必須思考推出的政策是否真的達到效果,而不是推出的政策反而影響產業發展,建議政府應鼓勵民眾多投資,把餅做大,民眾才會多消費,促使整體經濟蓬勃發展。【自由時報/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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