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扣除額、扶養親屬免稅額常見錯誤

報稅扣除額、扶養親屬免稅額常見錯誤

林先生問:5月1日開始申報所得稅,我去年有利息所得30萬元,另外有自用住宅房貸利息70萬元,由於房貸大於利息收入,報稅時可以直接將房貸扣除利息嗎?

房貸列舉扣除額 未必可全扣除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許祺昌答:不可以!

因為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和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的上限不同,加上不得重複使用扣除額,納稅人不能直接扣除。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為30萬元、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為27萬元。以林先生的例子來計算,依照申報規定,利息所得30萬元必須先扣除27萬元,餘額3萬元納入所得計稅。

房貸利息屬於支出,由於不得重複使用扣除額,70萬支出必須先扣掉已使用的儲蓄利息特別扣除額27萬元,剩下的43萬元已超過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30萬元的上限,林先生依法只能填寫30萬元的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

換句話說,利息收入最高有27萬元扣除額,27萬之內可依法免繳納所得稅,但超出27萬元就必須依法扣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必須先扣除已使用的儲蓄利息特別扣除額,若低於30萬元,則依法申列扣除額,超出部分,以30萬元扣除額為上限。

所得稅法規定,納稅人結算申報所列報之免稅及扣除項目或金額,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納稅義務人結算申報所列報減除之各項成本、費用或損失、投資抵減稅額,超過法規之限制,導致「短繳自繳稅款」,經稽徵機關核定補繳者,應自結算申報期限截止之次日起,至繳納補徵稅款之日止,就核定補徵之稅額,依第123條規定之郵政存款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加計之利息,以一年為限。

不過,納稅人不必太擔心,這種重複使用扣除額的錯誤往往出現傳統手填報稅單的情況;民眾若以二維條碼或網路繳稅,並不會遇到重複使用扣除額的問題,因此稅捐機關近來多鼓勵納稅義務人使用網路報稅。(記者林政忠整理) 【聯合報/許祺昌口述】

免稅額、扣除額

很多民眾雖然年年申報綜所稅,但看到眾多免稅額、扣除額欄位仍容易一頭霧水,國稅局整理申報常見錯誤供民眾參考。

免稅額扣除額 報稅常見錯誤

5月1日開始申報100年度綜合所得稅。雖然年年報稅,但很多民眾看到眾多免稅額、扣除額欄位就一頭霧水,或是為節稅到處「湊」扶養親屬,卻因誤報,導致日後遭補稅,甚至罰款。

國稅局整理綜所稅申報常見的錯誤發現,民眾常常會忘了、或分不清楚報稅是根據「所得年度」,今年5月是申報去 (100)年度所得,必須實際在去年扶養的親屬才能列報免稅額。

列報扶養親屬常見錯誤

民眾常會誤報「所得年度」尚未結婚或未出生子女的免稅額。例如今年1月生小孩,5月報稅就列報子女免稅額;或者今年2月結婚,卻在申報100年度綜所稅時,列報配偶免稅額。

列報扶養親屬有不同條件限制,超過20歲無工作、未在學或服役中子女不能列報免稅額,例如誤報21歲在補習班上課的子女。

官員指出,扶養年滿70歲以上的叔、伯或舅等其他親屬的免稅額為新台幣8.2萬元,民眾常誤以為可比照直系尊親屬申報12.3萬元免稅額。

還有民眾為節稅,到處「借」親戚的小孩申報受扶養親屬,卻忽略了小孩的父或母為薪資免稅所得者。例如列報扶養外甥女,但稅務人員發現,外甥女的媽媽是國小老師。

保險費、捐贈和購屋借款利息

保險費、捐贈和購屋借款利息等列舉扣除額,民眾也常誤填。一般人身保險費,包含勞保費,有金額限制;全民健康保險費不受金額限制。還有民眾把會費、寺廟光明燈收據當成捐贈。

有購屋貸款的民眾誤將實際發生金額或最高限額30萬元列報利息支出。官員表示,申報自用住宅購屋貸款利息應先減去儲蓄特別扣除額,且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在課稅年度要在自用住宅地址設籍。

近年房價高,部分自備款不足的首購族,除了房屋貸款,還申請修繕貸款或消費性貸款,這兩種貸款的利息支出不能列報扣除額。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只限受扶養子女,常有民眾誤列報納稅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兄弟姊妹的學費支出。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表示,根據微罪免罰原則,漏報所得額在25萬元以下或漏報稅額在1.5萬元以下,通常國稅局只會要求補稅。但若根據個案事實認定明顯故意或過失則會加罰,尤其是故意漏報虛報,可能會重罰。
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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