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未拆先罰 屋主挫咧等 房價看跌

違建未拆先罰 屋主挫咧等 房價看跌

全台灣總計未拆除的違建建數,高達有54萬件,都會區地狹人稠,房價高,違建加蓋現象更嚴重,內政部這次,為了遏止新的違章建築發生,針對違章建築處理辦法處理辦法修正,未來違建,未拆可先罰,按次計罰至恢復原狀。

這消息對頂樓加蓋出租的投資客,或屋主,可不是好消息,未來房價殺傷力不小。

違建擬未拆先罰 房價看跌 最高20萬可累罰 罰到復原為止

違章建築爭議不斷,內政部也針對《違章建築處理辦法》提出未來修法將走向「強制拆除前先罰鍰,最高可罰20萬元,且按次計罰,直到違建人自行恢復原狀」,業者預估,若未來法案落實得宜,中古違章建築可能成「票房毒藥」,買方購買意願降低,房價也看跌。

頂樓加蓋最常見的違建

可增加使用空間的頂樓加蓋,是最常見的違建,未來修法後可能直接開罰。

內政部近日著手修正《違章建築處理辦法》,針對違章建築,將改為強制拆除前就先罰鍰,最高可罰20萬元,且將按次計罰至恢復原狀。

所謂違章建築,是指違反《建築法》及其相關子法的建物,以台北市為例,建築管理處從1995年至2011年底,統計「違建查報已處理」的件數已高達10萬多件。

「未申請就違法」

其中外觀較容易辨認的頂樓、陽台和露台違建,則分別有1萬4219件、9733件及3352件。

台北市建築管理處主任祕書高文婷表示,「未經過申請就施工的都是違建」,因人力不足,取締以檢舉通報為主,只希望新的違建不要再增加,現行法規是強制拆除後若再重建,可能被處1年徒刑或30萬元以下罰鍰,但修法後罰鍰則按次計罰,應能減少違建的產生。

10間有7間加蓋

全台各大都會區違建仍呈「拆不及蓋」,中信房屋大安復興加盟店副理李家行表示,屋主希望多用1坪是1坪,在有限空間上做最大利用,常見的違建包括頂樓、露台或陽台加蓋,另外室內則有違法夾層或陽台外推等,都是用來增加使用面積。

以頂樓加蓋來說,能出租、自用,買賣又能計價,李家行表示,「10間就有7間附頂樓加蓋」,通常頂樓加蓋以正常使用坪數價格的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一出售。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表示,違建空間不能保證永久使用,可能即報即拆,加上違建多為二次施工,較易漏水,建物結構安全也沒有保障。

而未來強制拆除前先罰鍰,徐佳馨表示,以頂樓加蓋來說,出售能計價,但修法後賣方可能要先拆除,不然買方擔憂連續裁罰而打退堂鼓,反成為「票房毒藥」。

加蓋難再計價

頂樓加蓋未來可能根本無法計價,甚至房價因此而下修,不過仍然待法規實際執行後,才能看出影響層面有多大。

住在新北市某公寓的民眾許智堯表示,「要使用頂樓還要樓上住戶同意,若火災要逃到頂樓等救援,卻沒有逃生出口,一點好處都沒有。」 蘋果日報【林帝佑╱台北報導】

台北市3大類違章建築

台北市3大類違章建築

違建將連罰 新違建錯咧等

台灣都會區地狹人稠,有限空間傾向高密度使用,又如果是高房價的雙北市,空間就更加珍貴了,也因此,以違建方式爭取更多的空間,幾乎已經是雙北市的常態。

法規上對於違建的認定愈來愈嚴格,過去可能是明顯的頂樓加蓋才算是違建,現在包括陽台外推、陽台加裝窗框、露台加蓋遮陽罩等等,都列入算是違建範圍必須拆除。

根據內政部統計,全台灣總計尚未拆除的違建建數有54萬件,其中台北市約8萬件,新北市約17.5萬件,高雄市也有11萬件。拆除的人力不足,拆掉的可能比新增的還慢,違建看來還在持續增加中,違建是無可避免的台灣建築之瘤。

內政部部務會報昨(16)日通過違章建築處理辦法修正草案和建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遏止新的違章建築,修法責成違建人自行拆除,而且加重處罰規定,由現行的一次罰款改為連續處罰,可以罰到拆除為止。但基於政府查報和拆除人力不足,內政部修改辦法,得委託民間查報及拆除,大大地擴大拆除違章的能力。

再者,列出處理既存違建的優先順序,增訂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11條之1,凡是影響公共安全者,列為優先拆除對象,當地主管建築機關要訂定拆除計畫,限期拆除。

不過,根據住展房屋網的了解,台灣違建不勝枚舉,造成鄰里之間不睦紛爭的來源,各家各戶都想擴大自己的使用範圍,此舉就會在有意無意中侵犯到其他人的使用權益,或是佔用公共空間等等,問題層出不窮。

不過在違建罰則加重,以及委託民間查報拆除後,可望新違建增加的速度減緩,市容愈來愈美麗。 新聞提供:住展房屋網

台北市違建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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