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素貞指市有地損失14億元 台中市府澄清

邱素貞指市有地損失14億元 台中市府澄清

針對市議員邱素貞批評市有地遭佔用及閒置致公庫損失14億元的說法,台中市政府5日提出澄清表示,邱議員所指是根據審計處印製的99年度決算審核報告中數據,實際上被佔用的房地都已依自治條例規定催收土地使用補償金,且積極計畫處理市有房地,並沒有所謂的「損失」來由。

市府澄清公有地閒置

台中放任市值逾14億元公有地閒置市府澄清

市議員邱素貞日前發佈新聞稿痛批市政府「放任全市1800多筆公有房地遭占用或閒置,造成高達約14億餘元損失」,邱的意思就是市政府放任市有地不管,任人違法佔用不付租、土地閒置不利用,以致市庫本來可以收到14億元收入白白浪費,損及市民的權益。

對此市政府表示,台中市審計處審核報告書分析到99年底止原臺中縣、市政府公有不利單獨開發畸零地、空地及處分中待出售等閒置房地719筆,帳列價值9.5億餘元,房地使用現況為占用者1115筆,帳列價值約5億餘元,所以邱議員依此估算市有地的「損失」有14億元。然而,這種算法根本就不是事實。

市府指出,有關被占用房地部分,相關單位都已向占用人收取按當期土地公告地價5%的土地使用補償金繳入市庫,如有惡意占用則循司法程序排除占用處理,這些已依法追收使用補償金或已完成處分程序尚未標脫之土地,並非市府損失。

市政府強調,相關單位經管公有土地數量龐大,分布零散,且多夾雜於私有土地間,在地界不明,部分民眾不守法,另經管現況如屬水溝、道路的土地均屬公用性質,致未能徹底解決市有房地遭占用問題。

市府澄清,市有地處理雖面臨諸多困難,但自今年3月間已積極檢視經管房地,如符合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可以辦理承租者,已積極通知占用人檢具相關資料辦理承租,胡市長亦非常重視此問題,指定市府秘書長黃國榮於今年5月31日召集地政、都發、農業及財政局等機關首長,研擬積極改進策略會議,會中決議積極催欠、符合承租規定者輔導辦理外,如有惡意占用及積欠金額逾10萬元、積欠期間達4年等情況,將優先排除占用,循司法程序處理,專案列管土地每3個月定期追蹤及逐案列管,以提高管理效能。 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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