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稅要再加重 豪宅認定 北市10168戶課徵豪宅稅

豪宅稅要再加重 豪宅認定 北市10168戶課徵豪宅稅

豪宅稅7月上路後,台北市要再展開第二波房屋稅制改革,市府財政局長邱大展昨(20)日表示,豪宅稅還不夠,房屋持有成本要再上調,年底將提方案,從調高房屋標準單價下手,帝寶房屋稅至少逾200萬元才合理。

今年初台北市政府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調高1萬多戶豪宅房屋稅,房屋稅計算公式中加乘豪宅路段率。以一戶130坪、市價2.6億元的帝寶豪宅為例,過去房屋稅僅7.6萬元,豪宅稅實施後,房屋稅一口氣增加三倍,一年上繳市庫30.5萬元。

北市豪宅稅案例

北市豪宅稅案例

邱大展表示,若以房屋市價看屋主的房屋稅額,房屋持有成本還是太低,根本不合理,還有上調空間。曾有國外投資者對信義區土地開發案有興趣,向市政府詢問土地與房屋稅負成本後,對台灣房屋的超低稅負感到驚訝。他說:「台灣房屋稅可說是全世界最低。」

他以耐久財的汽車為例,一輛50萬元汽車,一年要繳1萬多元汽車燃料稅,實質稅率約2%;但帝寶豪宅市價2.6億元,房屋稅30.5萬元,換算下來稅率才0.1%,實在太少。

市府將再從調高房屋標準單價,提高房屋稅,市價高的房屋有較重的房屋稅負。房屋稅合理化研究的期中報告8月出爐後,財政局將從房屋稅中的房屋標準單價、折舊率著手,草擬具體改革房屋稅方案,年底定案。

邱大展說,房屋標準單價已31年沒有修正,以前不像現在豪宅林立,如今看來根本不合時宜,應該全面調高房屋標準單價,同時計劃縮短房屋折舊年限,使房屋稅合理化,例如萬華地區老舊房子房屋稅減少。

不過,房屋稅條例中明定,房屋標準價格只能每三年重行評定一次,包括路段率、房屋標準單價等,市府今年初已調整路段率,年底要開會恐怕有困難。

邱大展疾呼,中央法令對地方來說「綁手綁腳」,應儘速修法。

財政部表示,原本就有修法計畫,目前要觀察奢侈稅對房市帶來的效應,待適當時機將再研究整體房地產的稅制改革。

閱報祕書/房屋標準單價

房屋稅應納稅額,是依房屋現值乘上稅率。房屋現值包含房屋標準單價、路段率、折舊率等變項。

房屋標準單價的評定根據,是按各種建造材料所建造的房屋,區分種類和等級,訂出每1平方公尺單價。以北市一棟35層樓、鋼骨鋼筋混凝土的第一類用途房屋為例,房屋標準單價為每平方公尺1.092萬元;木造三層樓房屋,每平方公尺僅1,530元。

北市房屋標準單價已31年沒有調整,無法反映出新的房屋建造技術,也讓納稅人繳的房屋稅額無法如實呈現出北市房價的落差。【經濟日報╱記者陳乃綾/台北報導】

北市豪宅認定原則

符合「獨棟建築」、「外觀豪華」、「地段絕佳」、「景觀甚好」、「每層戶少」、「戶戶車位」、「保全嚴密」、「管理周全」等八大標準,且是以棟為單位、RC等級以上構造的住宅大樓,即列入豪宅,成為課徵豪宅稅的標的,但不含商業大樓,並排除已經加價課稅的別墅。

10168戶 將被課徵豪宅稅

台北市政府七月起開徵豪宅稅,市府財政局初估,課稅標的共一萬零一百六十八戶,多數在大安區、中正區,估計增加稅收約三億元,由於合乎豪宅條件的房屋持續增加,明年五月起徵納稅時,只要符合規定標準就列入豪宅課稅。

財政局長邱大展昨天表示,中正區一品苑某戶總價一億六千六百多萬元,地價稅五千九百一十元,房屋稅三萬四千七百九十二元,合計四萬七百零二元,名目稅率與實質稅率相差廿四倍多,若有效地課稅的話,這戶應納稅一百萬元左右。

邱大展說,鄰近一品苑的某老舊、總價較低的房屋,名目與實質稅率差距五倍多,顯示目前房屋稅制「劫貧濟富」,有利於豪宅,不利於舊屋。

他強調,課徵豪宅稅,可舒緩不公平現象,仍不能滿意,因全市房屋近一百萬戶,僅一萬多戶列為豪宅,其他非豪宅,但品質很好的房子,仍有問題要處理,而這次檢討也有降稅的,多涉及路段率的調整,以萬華區、大同區為多。

邱大展表示,房屋買賣時有土地增值稅、財產交易所得稅,前者偏低,後者在持有期間成本低,且交易價差的利潤繳的稅很少,必須改革。

邱大展說,台北市財產交易所得超過卅%,為何課不到稅?因為是按中央於一九八○年訂定的課稅標準單價為基準,雖然豪宅每坪百餘萬元,但整戶課到的稅才三、四萬元,名目稅率與實質稅率相差廿多倍。

此外,加強磚造房屋依直線折舊法,每年折舊一.二%,經過五十二年後,殘值卅七.六%,之後不再計算折舊,一百年後殘值仍然不變,這顯然不合理。

邱大展認為,房屋稅改革應檢討折舊、路段率、評點(建築成本估算)、級距分類等,不只在於課徵豪宅稅,若被認定很新、有特色、有庭院或游泳池等,也可能要檢討調高房屋稅,稅捐稽徵處已委託學者進行研究,預計十二月完成期末報告,作為房屋稅改革方案的基礎。〔自由時報記者陳璟民/台北報導〕201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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