畸零地出租攤販 遭罰平反 屢被市府「找碴」

畸零地出租攤販 遭罰平反 屢被市府「找碴」

地主出租畸零地屢冤枉挨罰,兩度平反又5度被市府「找碴」痛批擾民,台北市一名男子七年前花了百餘萬元,在忠孝東路四段精華地段購買一點八坪畸零地租給攤販,但引來鄰居檢舉,儘管他出示土地權狀,卻仍被市府兩度開罰四萬元、八萬元,他心有不甘,一狀告上內政部訴願委員會,月前獲得平反撤銷罰單,沒想到市府人員仍經常會勘找碴,讓他不堪其擾痛斥:「市府除了擾民,還想要強佔民地!」

常興福的畸零地僅1.8坪(箭頭處),租給攤販營業

常興福的畸零地僅1.8坪(箭頭處),租給攤販營業

男子常興福曾是名計程車司機,二○○四年七月花了一百二十四萬元,購買忠孝東路四段二一六巷一塊六平方公尺(約一點八坪)法拍畸零地,當作投資閒置了五年,兩年前才以每個月兩萬八千元的租金,租給一名劉姓婦人,由劉婦的許姓兒子擺攤賣蔥抓餅。

被指佔防火巷

常興福表示,沒想到攤販開始做生意之後,卻引來附近大樓住戶不斷進行檢舉,認為他與許姓攤販違法佔用防火巷擺攤做生意。

「屬私有土地」

常興福出示土地所有權狀等文件,證明自己沒有違法佔用,但市府建管處仍依《公寓大廈管理辦法》分別對他們開出四萬元罰單。

一個多月後建管處認為常男沒有改善,又開出八萬元罰單。

實際上,市府明明知道是私有土地,根本不是防火巷。今年二月,常男不服被連開兩張罰單拒絕繳交,決定自行寫訴狀向內政部訴願委員會提出訴願,終於獲得裁定撤銷原處分,不須繳交罰單。

常興福有土地權狀,和攤販卻兩度被開罰。

常興福有土地權狀,和攤販卻兩度被開罰。

買到厚厚文件

常男不滿指出,市府建管處兩年換了五名承辦人員,每換一任就要說明一遍,經常有一堆人員聚集在防火巷內會勘畸零地,檢視攤販是否有違規或違法,讓他不堪其擾,為此花了四千元找人劃地界,證明攤販沒有超過私有土地範圍,還大方地讓別人通行,「別人買土地是一張權狀,我卻是一整份厚厚的文件!」

畸零地小檔案

地號:大安區仁愛段二小段第96號
地點:忠孝東路四段216巷19號左側空地
面積:6平方公尺(約1.8坪)
購入時間:2004年7月30日
法拍購入金額:124萬
資料來源:地主常興福
蘋果日報【李文正╱台北報導】

防火巷當畸零地 蔥油餅攤遭罰12萬

台北市東區的216巷,有許多著名的  餐廳與小吃,當然對想搶占一席之地的攤販來說是寸土寸金的寶地,就是因為這樣有人在7年前以124萬買下1.8坪的畸零地,現在出租給賣蔥油餅的攤販使用,不過卻被附近的居民舉發,認為攤販佔用防火巷,而市府也開出了兩張一共12萬的罰單。

非凡記者,陳盈卉:「招牌上還有陳昇 蔡康永,還有林嘉琦的簽名,這家常常有名人造訪的,蔥抓餅店 沒想到,沒想到就是在,畸零地上做生意。」

攤商,許先生:「(罰款有繳嗎)沒有耶,因為我們覺得這是,有爭議的地方呀,所以我們先去訴願。」

大樓總幹事,易谷清:「(市府)不敢辦嗎,辦不下去,到現在已經,八個(承辦)人啦。」

攤商,許先生:「從這裡差不多,在斜的過去 到這邊。」

房仲業者,李建興:「我們說租柱子,或是說你的騎樓租給,租給攤販他其實都是,遊走在法律的邊緣,如果以東區的攤販,他們其實都是在躲警察。」非凡媒體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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