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租屋詐騙 偽造權狀核准冒貸 地政所判賠北富銀

假租屋詐騙 偽造權狀核准冒貸 地政所判賠北富銀

核准冒貸桃園地政所須賠北富銀,詐欺集團持偽造土地等權狀,成功向桃園縣桃園地政事務所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還向台北富邦銀行冒貸1100多萬元,高等法院認定,桃園地政事務所和台北富邦銀行各有審查、徵信不實過失,分別須負擔4成、6成過失責任,昨判桃園地政事務所須國家賠償462萬元給台北富邦銀行。

法界稱4成過失責任 比例很高

桃園地政事務所主任王昌富說,等收到判決再決定是否再上訴。此判決也是法院要求公務機關須負較高「審查」義務的罕見國賠案例。法界認為,就過失比例而言,科桃園地政事務所4成過失責任,算是很高的比例。

台北富邦銀行主張,詐騙集團冒用詹姓女子名義,97年5月16日持偽造詹女的土地和建物所有權狀,欲向銀行借款1200萬元,約定借款20年,一週後,銀行核撥1157萬元。

但一個月後,桃園地政事務所發函該銀行表示,詹女身分證等證件是偽造的,已塗銷抵押權設定登記,顯然桃園地政事務所審查上有過失,應該負起該1157萬元的國賠責任。地政事務所認為,是依照台北富邦銀行提出的證件,做形式審查後才同意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且銀行在審核貸款資格前,應審慎徵信申請人資格、不動產,並與申請人當面對保,此事與事務所無關。

高等法院認為,詐騙集團持偽造身分證、土地權狀等資料借款,台北富邦銀行人員並未直接向詹女本人徵信,而是以詐騙集團所留的公司電話連繫而未發現有異,有重大過失,應負6成過失責任。〔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謝武雄/綜合報導〕2011/05/25

假租屋真冒貸 桃市破2起

冒貸詐騙集團吳嘉鴻等人日前落網,這起假租屋真冒貸的詐騙案,在桃園巿就發生3件,其中有2件是吳嘉鴻集團所為,另1件尚未查出關聯性,若此為真,那麼民眾更要小心囉,還有另一批騙子也在蠢蠢欲動。

房屋出租遭人向銀行冒貸而背上數百萬元

縣議員萬美玲指,有民眾因房子要出租卻莫名其妙遭人向銀行冒貸而背上數百萬元,甚至上千萬元的貸款。

桃園市連發生3件

這3件案子都是屋主張貼店面要出租廣告後被歹徒鎖定,歹徒可能透過地政事務所查詢到這3棟房子都沒有設定抵押,沒有向銀行貸款或其他人借錢,因此開始設局詐騙。

歹徒向其中兩戶屋主謊稱要租房子作生意,必須有建物所有權狀及屋主身分資料,才能向縣府工商發展處辦理營利事業登記,屋主不疑有他,因此提供身分證、所有權狀影本給歹徒,或供其拍照。

歹徒取得這些資料後,可能再以仿冒的身分證、所有權狀,向銀行申辦貸款,再委由地政士向桃園地政事務所把這些建物設定抵押權,而順利向銀行貸到3276萬元。

原本神不知、鬼不覺,直到一名黃姓屋主接到保險公司寄來的火險保單後覺得奇怪,向銀行查詢才知道自己房子已被冒貸900萬元,另一名詹小姐則因財團法人聯徵中心通知戶政事務所指她的身分證遭冒用,她到聯徵中心查詢,才發現她的房子竟被設定抵押貸款1400餘萬元。另一名陳先生則在地政事務所清查後通知才知道自己已背上900餘萬元貸款。

其中詹小姐透過桃園縣議員萬美玲協助下,地政事務所向戶政事務所查證,確認當初辦理設定抵押的人所持身分證是假冒,因此塗銷三棟房子的設定抵押權,讓三人不再背負大筆貸款。〔記者陳文正/桃園報導〕 2008年7月7日

冒用身分證 貸走千萬債留屋主

詹姓女子一棟2層樓店面,今年5月間遭人以假身分證向銀行貸款1400餘萬元,持假身分證的人還是銀行行員朋友所介紹,莫名其妙背上千萬貸款的詹女在縣議員萬美玲協助下,地政事務所已塗銷房屋設定抵押權,由於類似案件已有2件,懷疑是集團性犯案。

桃園地政事務所主任劉振誠表示,經向戶政事務所查證,確認當初辦理設定抵押的人所持身分證是假冒,因此已塗銷詹女房子的設定抵押權。這是桃園縣首宗向銀行等機關詐騙的案例,地政處提醒銀行等機關,在授信、查核時一定要小心。

詹女去年6月在桃園市購屋,沒想到卻在今年5月間,財團法人聯徵中心通知戶政事務所指她的身分證遭冒用,她到聯徵中心查詢,赫然發現房子已經被設定抵押並貸款1400餘萬元,錢早在5月24日就被領走,戶頭則留下20餘萬元。

詹女說,她向台北富邦銀行查詢,要求塗銷設定抵押,銀行不但懷疑她與詐騙集團同夥,還要她填寫貸款人申請書,令她為之氣結。她表示,富邦銀行當時承辦這筆貸款對保的行員已證明申貸人並不是她,且冒貸者還是行員的朋友所介紹,更由行員的女朋友到桃園地政所送件辦理設定抵押,這些實在太過巧合,她因此與銀行一起向台北市調查處報案 記者陳文正/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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