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消費糾紛 漏水糾紛居冠 梅雨季看屋注意抗滲漏

房產消費糾紛 漏水糾紛居冠 梅雨季看屋注意抗滲漏

房地產物件眾多,買屋交易糾紛也愈來愈多,根據內政部發布全台第1季房地產消費糾紛原因統計,糾紛總共389件,糾紛前3依序為房屋漏水問題、施工瑕疵、隱瞞重要資訊。

避免買到漏水屋

專家建議,購屋前可檢查房屋邊緣、窗框是否有色差,避免買到漏水屋

業者表示,舉凡中古屋或預售屋,民眾一定要仔細看屋,喜歡的物件甚至須跑3~5趟以上,才能降低糾紛發生機率。

看窗框有無水漬

根據內政部統計各地區第1季房地產消費糾紛原因,以房屋漏水問題名列買屋糾紛第1名,其餘分別為施工瑕疵、隱瞞重要資訊、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契約審閱權。

有巢氏房屋發言人劉炳耀表示,漏水問題長期以來名列買屋糾紛前幾名,也最讓民眾頭痛,尤其屋主可能透過粉刷油漆、甚至在漏水處裝潢來掩蓋,若仲介不盡責,民眾很可能對房屋漏水完全不知情。他建議,可趁雨季多看屋,觀察房屋窗框部位有否水漬痕跡,屋緣有沒有龜裂。

而施工品質瑕疵,多出現在預售屋,永勝租賃執行長徐銘達指出,房市好、有賺錢,大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睛,房價一旦跌價,消費者也容易挑毛病,藉合約沒刊載、細小的施工瑕疵,提出退戶,「預估明年新成屋糾紛案件可能增加3~4成。」

第1季房地產 消費糾紛前5名

第1季房地產 消費糾紛前5名

保留廣告單對照

他表示,很多建商會將蓄水池當作游泳池、機械車位置蓋成漂亮的迎賓室,建議購屋族買屋時候的廣告單、平面圖都要保留完全,待2~3年後交屋,實際拿著資料對照查看。

美商ERA不動產總經理特助李恆宇則說,民眾可以在買屋前多向左鄰右舍及管理員打聽,以獲得確實資訊。 蘋果日報【蔡佩蓉╱台北報導】

鋒面急解旱 買屋注意抗滲漏

受滯留鋒面影響,全台各地陸續轉為有短暫陣雨的天氣,可望進一步紓解旱象,五月梅雨季,對精明購屋民眾而言,卻是看屋的好時機,不過根據內政部地政司統計,今年第一季房地產消費糾紛共有389件,其中房屋滲漏水問題案件就高達50件,再度蟬聯購屋糾紛的榜首,顯見房屋滲漏水一直是消費者心中最大的痛。

台灣的氣候潮溼多雨,不論是屋齡新或舊的建築物,滲漏水問題都會存在,遇到梅雨季節,藉此可好好檢視有意購買的房屋,是否經得起抗滲漏的考驗,常見漏水的原因,包括屋頂、外牆的滲漏,浴廁、廚房的排水系統以及門窗與窗框滲漏問題。

21世紀不動產永和頂溪加盟店店東羅國峰提醒,民眾看屋應注意幾個地方,第一個牆壁表面是否產生剝落、起泡與粉片情況,也要特別留意重新油漆粉刷區域,是否有未乾的水痕、水漬現象,再來注意廚房的給水管路老舊有無滴水現象,浴廁的部份要仔細檢驗馬桶、洗手檯與牆面接縫處,至於門窗與窗框要仔細觀察細縫是否有滲水現象,不過有部份牽扯專業,最好是請專業人士一起陪同。

購屋民眾在交屋前發現漏水要如何自保?21世紀不動產法務經理邱創智表示,賣方的瑕疵擔保責任屬於無過失責任,無論是因為天然災害造成漏水損失,或是原屋主遺留存在的漏水問題,依據民法354條第一項規定,原屋主必須負擔「瑕疵擔保責任」,自交屋時起有五年的瑕疵擔保期間,但要注意的前提是,瑕疵必須在交屋前就已經存在。

因此,買方在交屋後必須立即檢查屋況,如發現漏水狀況也必須立刻通知原屋主,並在通知後六個月內向原屋主主張瑕疵擔保責任,原屋主必須修繕或減少價金或賠償買方損失。

反之,若沒有立即檢查屋況,或發現漏水問題沒有立即通知賣方,或通知後超過六個月後沒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買方的瑕疵擔保請求權則罹於時效而消滅。此外,交屋起五年後當然就不得再主張。

邱創智則進一步表示,民法對於買賣瑕疵擔保責任的規定,除了重大瑕疵而有顯失公平的情形,可以主張解除契約外,買方僅能請求『減少價金』。

不過瑕疵情況嚴重與否,須依客觀情形及契約本旨分別來判斷,如果雙方有爭議,就必須透過訴訟方式解決,交由法院來判定。

一般而言,委託專業信賴的仲介業者出售房屋,仲介業者為了避免事後糾紛,會建議賣方先自行修繕後再出售,羅國峰則表示,店內每一件成交案子,會提供漏水6個月保固,在交屋前,都會請特約廠商出示漏水安檢報告書,讓買方完全放心。

最後提醒民眾善加利用民法「瑕疵擔保制度」,是保障個人購屋權益的方法,當交屋後發現有漏水問題時,在法律上有依循的管道,可免除整修房屋的煩惱。蕃薯藤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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