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調漲 民雄住戶陳情 稅局調降非臨路房屋等級

房屋稅調漲 民雄住戶陳情 稅局調降非臨路房屋等級

房屋稅調漲民雄百戶陳情,嘉義縣民雄鄉福樂地區住戶最近接獲房屋稅單,發現應繳稅額比去年增加幾百元,抱怨米價、油價一直漲,連房屋稅也偷偷漲,紛向民代陳情,認為巷內房屋稅和路邊一樣,指責縣府亂搞;縣府財稅局民雄分局指出,新課徵稅額是依據今年初公告辦理,住戶反映不同地段課徵同樣稅額問題,將專案處理。

房屋稅調漲

民雄鄉福樂地區非道路旁的住家,房屋稅竟與路旁住家一樣多,嘉義財政稅務局對非臨主要街道的房屋,調降次一級地段等級,房屋稅亦隨之調降

嘉義縣議員林于玲、賴朝崙最近接獲陳情,表示接獲房屋稅單,應繳房屋稅比去年多,懷疑是布袋鎮房屋稅烏龍事件翻版。

林于玲、賴朝崙原以為是少數個案,但陳情民眾愈來愈多,累計近百件,且大多集中在福樂村、民雄工業區周邊住戶,應繳房屋稅比去年增加200多元到800元,陳情民眾質疑房屋稅調漲大有問題。

林于玲表示,民眾接到稅單後相互討論,發現非道路旁的住家,應繳房屋稅竟與路旁住家一樣多,認為兩區價值不同,質疑「甘有天理」?更有人說「縣府想錢想瘋了,把腦筋動到人民身上」。

縣府財稅局民雄分局主任林月珠指出,經查並非烏龍事件,民雄鄉福樂、北斗村靠近民雄工業區的埤角等地區2400多戶住家,縣府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去年底依規定每3年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後,核定調高20%,才出現今年房屋稅調漲情形,平均調漲金額約500元。

林月珠說,民眾投訴道路旁與巷道內住家課徵同樣房屋稅,是因縣府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以區段做調整,無法細分路邊、非路邊地段,但民眾反映有理,財稅局將組成專案小組處理,在法令許可範圍內,近期重行核定非路邊住戶應繳房屋稅。【聯合報╱記者陳永順/民雄報導】2011.05.13

嘉縣民雄埤角等非臨主要道路房屋地段等級調降

嘉義縣民雄鄉福樂村埤角及鄰近民雄工業區北勢子等地區房屋地段等級,經評定調高後,引發民眾陳情,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決定對非臨主要街道兩側的房屋,調降次一級地段等級,房屋稅亦隨之調降。

至於坐落於上述地區臨主要街道兩側的房屋,如符合簡陋房屋得減免房屋稅規定,財稅局請納稅人個案提出申請,再由轄區承辦人逐案現勘後,逐案審查可否減輕稅賦。

財稅局民雄分局表示,民雄鄉福樂、北斗村鄰民雄工業區約2000多戶住家,99年經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後,房屋標準價格調高20%,今年房屋稅因此調漲,平均調漲金額約500元,現在將其中非臨主要道路兩側房屋的標準價格調降一級後,房屋稅平均調降200多元。 

財稅局說明相關處理情形: 

一、針對坐落於上述地區非臨主要街道兩側房屋:

(1)如納稅人持未完納的房屋稅繳款書至民雄分局,即由轄區承辦人依規定調降次一級地段等級,重核稅賦後收回原核定繳款書,另製發重核後繳款書予納稅人。

(2)如納稅人尚未完納房屋稅,且未提供原有房屋稅繳款書,則商請議員或村里長代為收集繳款書,提供民雄分局轄區承辦人重新檢視,是否符合調降次一級地段等級後,再重新發單寄交納稅人。

(3)對於未收集齊全而應改降次一級地段等級的納稅人,由民雄分局核對資料後,逐一發函通知更正,並重新發單。

(4)如納稅人已完納房屋稅,惟有可調降次一級地段等級的情形,則請納稅人提供繳款書收據正本,俾供民雄分局辦理重核退稅。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依據房屋稅條例第11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房屋標準價格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每三年評定一次,考量各地商業交通及房屋供求發展繁榮或衰退狀況訂定標準後,送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通過並經嘉義縣政府公告實施。中央網路報 宋其佳/報導201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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