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契約新制 消基會籲買房多訪價雨遮不登記

預售屋契約新制 消基會籲買房多訪價雨遮不登記

買預售屋留意是否雨遮明降、總價暗升,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新制今天上路,內政部強調將嚴加查核業者是否違規,專家也建議,消費者買預售屋時可多訪價,多注意建案有無「明降暗升」的情形。

[caption id=”” align=”alignright” title=”2010506″ src=”https://key88.net/99/2011/05/2010506.jpg” alt=”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新制” width=”256″ height=”174″ />

預售屋契約新制上路,將不定期進行抽查

內政部表示,將不定期會同消保官與地方政府進行抽查,民眾也可向地方政府的消保官或地政人員檢舉。

內政部表示,今天上路的還有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包括不動產開發信託、價金返還的保證、價金信託、同業連帶擔保、公會連帶保證等方式,由買賣雙方擇一採行,讓買預售屋的民眾多一層保障。

今年五月一日以後的預售屋,將來也會變成新成屋,但成屋並未納入「雨遮不計價」規範。內政部地政司表示,等新制執行一段時間後,將會通盤考量,再決定新成屋是否納入。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表示,長期來看,民眾對雨遮不計價有所認知後,成屋市場也會有所改變。

天時地利不動產顧問公司總經理張欣民表示,新制上路之後,建商與消費者會有一、二個月的磨合期。他說,新制實施前後都去看預售案的民眾,可比較雨遮價格的變動情形,與總價、單價是否提高;即日起去看預售案的民眾,建議要多訪價,注意建案有無「雨遮明降、總價暗升」情形。

張欣民說,民眾買預售屋,可保留建案的廣告單,以防將來屋況與廣告不符,也需詳閱契約書、留意坪數有無灌水、問清楚公設比率等。

內政部版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在房屋面積部分,包括主建物面積、附屬建物面積(包括陽台、雨遮、屋簷各幾坪,但雨遮、屋簷不得計價)、共有部分面積(公設)。【聯合報╱記者何醒邦/台北報導】

雨遮不計價 消基會籲不登記

預售屋定型化契約5月1日上路,新版規定將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以及屋簷雨遮登記不計價,納入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消基會指出,履約保證並非真正具有「完工」的履約保證,容易使消費者產生誤解,並建議雨遮應直接不登記,避免預售屋買賣變為成屋買賣,雨遮又可計價,將有損消費者權益。

消基會指出,在預售屋定型化契約中,記載5種履約保證機制,業者必須擇一進行,包括不動產開發信託、價金返還之保證、價金信託、同業連帶擔保、公會連帶保證。

其中價金信託、不動產開發信託等機制,並非價金返還或完工的保證,恐怕與消費者認知有落差,容易引發消費糾紛,要求主管機關應加強說明。

消基會表示,價金保證只不過是保證「已付款返還的保證」而已,並非真正具有「完工」的履約保證,呼籲主管機關應儘速補充規定,並要求建築業者提供某項機制時,應在契約書中載明其實際內容與法律效果,以免消費者誤信。

新規定雨遮屋簷不計價,但仍可登記。消基會指出,因僅止於預售屋,一旦預售屋買賣變為成屋買賣,雨遮便又可以計價,根本無法真正保障消費者權益。此外,若建築業者在預售期間,只和買方簽立預約收取預約金,待房屋竣工後再簽訂成屋買賣契約,恐怕會衍生出另一種投機行為。

消基會指出,有民眾指出業者所使用的「訂購單」契約內容有不合理之處,舉例而言,訂購單約定買方違約不買,須沒收定金;而賣方不同意出賣房地,則無息退還定金予買方。消基會強調,嚴重影響消費者權益,要求地政機關應直接規定不可登記雨遮(虛坪),防堵幫業者留一個後門。【聯合晚報╱記者楊美玲╱台北報導】2011/05/02

雨遮規範一國兩制 「市場會亂」

新制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5月上路,新契約包括「履約保證」以及「屋簷雨遮不計價」兩項新措施。

有人認為這又是另一個打房措施,但市場認為,強制規定建商提供履約保証有助於銷售,有利房市而非打房;至於雨遮不計價,則可能出現建商轉嫁成本到其他項目,消費者很難查覺。

預售案提供「履約保證」,早在5、6年前就在大台北預售市場就已興起,許多建案,特別是中小型建商所推出的建案,為了減除民眾「會不會只蓋到一半就落跑」的疑慮,多和銀行合作推出「價金信託」、「專款專用」,保證所收到的訂金、簽約金、開工及工程款,都會用在建築上。

新上路的新制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只是將這項措施變成強制性,並提供除了銀行信託外,另有不動產開發信託、同業或公會連帶保證等機制,讓所有買預售屋的消費者都能獲得這項保障。

不過需提醒消費者的是,新制契約所謂的履約保證,只有保證消費者已繳交的價金部份,並不保證房子一定蓋得起來,不少代銷業者認為,其實內政部應該一次到位,建立「續建保證」制度,如此消費者購屋預售屋時會更有信心。

另一項新措施屋簷雨遮可以登計但不能計價,市場認為對消費者未必有利,未來還可能出現混亂。

不動產專家張欣民表示,雨遮不計價上路後,表面上消費者省了購買雨遮坪數的費用,但建商如果把成本分攤在主建物、附屬建物,消費者也不知道,也許現在受奢侈稅影響不會加價,但買氣如果回暖,建商在商就可能全數轉嫁消費者。

另外預售屋實施雨遮不計價,但是成屋市場並未規範,未來這些預售屋交屋後,屋主仍可出售雨遮坪數,雖然買方不一定接受,但市場可能會出現「一國兩制」的混亂的情況。

整體來說,對於新制預售屋定型化契約,多數建商、代銷業者多認為,有些業者或會因此增加成本,但對銷售有幫助,也能進一步健全市場。【聯合晚報╱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2011/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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