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稅」豪宅稅負可能雙漲, 從嚴限制多屋優惠稅率

「豪宅稅」豪宅稅負可能雙漲, 從嚴限制多屋優惠稅率

持有豪宅者,稅負可能雙漲。台北市對豪宅加重課徵房屋稅後,財政部也將研擬修法,限縮自用住宅優惠稅率面積自91坪減為61坪,多屋優惠稅率的設籍條件也將從嚴限制,預估國庫年增地價稅近90億元。

政府對持有不動產加稅的修法方向,將對大面積土地持有者,與名下擁有超過一棟以上房屋者最為不利。

財政部將在抑制炒房擬課徵特別銷售稅捐的「奢侈稅」同時,一併研擬土地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合理調整土地持有者應納稅負。

初步規劃,為降低自住型豪宅享0.2%地價稅優惠稅率,土地稅法將修正縮減現有都市地區優惠稅率持有面積為60.5坪(二公畝)。

財部也將調高一般地價稅的累進稅率,從目前1.5%到5.5%分級課稅,調高為1.7%到6.5%。預估調高累進率後,每年可為國帶進84億元地價稅收。

財政部也將限制持有多筆土地者的自用住宅設籍條件,除納稅人本人及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必須同處設籍,納稅人的成年子女與直系親屬及其配偶,未來將強制合併設籍。【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2011/01/17

"多屋族.大地主加重課徵地價稅修法原則一覽表"

多屋族.大地主加重課徵地價稅修法原則一覽表

出售多屋   5條件仍適用自住稅率

一人一生出售房屋時,僅能適用一次自用住宅10%優惠稅率,但如果一人一次要出售多棟房屋是否仍可以適用?只要符合5 項條件,一人一次出售多屋還是可適用自用住宅10%優惠稅率。

民眾名下如果擁有3棟房屋想要一併處理,但計算土地增值稅竟高達上千萬元
,該民眾雖然尚未使用過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但是一生只能使用一次,3棟房屋應如何同時使用呢?

稅捐機關表示,同一土地所有權人持有多處自用住宅同時出售,如果想要全部適用自用住宅10%的優惠稅率,只要符合5項條件,縱使各筆土地位處不同縣市亦得適用。

首先是各筆土地出售的訂約日期相同、土地增值稅申報日期也相同。

其次,各筆土地出售前一年應有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第三為各筆土地出售前一年無出租或供營業情形。

接著是各筆土地地上房屋的所有權須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為限。

第五是土地合計面積不超過都市土地300平方公尺(約90坪)或非都市土地700平方公尺(約211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