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房貸 短期轉手 綁約不划算 轉手次數高 恐須賠償違約金

辦房貸 短期轉手 綁約不划算 轉手次數高 恐須賠償違約金

房屋轉手次數高恐須賠償違約金,根據房仲業者觀察,二手房持有未滿一年轉售件數占該年度總成交件數的比例。結果發現,全台六大都會區賣方持有未滿一年即轉售的比例,從2009年平均8。8%上升至2010年平均11。6%,增加2。8%。以一年內轉售年增率來看,台北市年增加率7。1%居六大都會區之首,顯見北市房屋轉手次數之快,但須注意轉手次數多恐怕得賠償房貸的違約金。

"台北市買屋一年內轉售,居六大都會區之首"

台北市買屋一年內轉售,居六大都會區之首

違約金不便宜 自住客不愛轉貸

台灣房屋不動產研究中心執行長邱太煊表示,因為目前市場銀行盛行採用初期的低利率吸引房貸客戶,所以房貸利率呈現前高後低的狀態,為避免他行搶客戶,因此銀行在核貸時都會簽訂前兩年期的提前還款違約條款,這些通常貸不到兩年的落跑房貸族,往往必須支付0‧5%~1%不等的違約金,以貸款500萬為例,就必須支付4-5萬元的轉貸、提前清償房貸的成本。

邱太煊表示,一般自住客很難接受支付違約金,通常選擇不轉貸的居多,但若短進短出、轉手頻繁的投資者因為轉手獲利甚豐,所以不懼違約金的減損。

轉手快 投資客不愛簽房貸合約

根據台灣房屋統計顯示,北市一年內房屋轉售比例,從2009年13。5%,上升至2010年20。6%,一年間增加7。1%,新北市一年內房屋轉手比例,從2009年11。8%,上升至2010年16。6%,一年間增加4。8%。大台北近年來房屋轉手比例急漲,有些房地產投資人甚至挑選承貸銀行時,特別挑選不用違約金、或者違約金較低的銀行,以避免違約金影響獲利。
【網路地產王/黃京梧/綜合】2010/12/13

"辦理房貸,注意契約內容及違約金"

辦理房貸,注意契約內容及違約金

辦理房貸常被忽略的事項

◎ 注意契約審閱期天數
◎ 注意有無提前還款限制,有些房貸方案若於期限內提前償還,須支付違約金
◎ 注意有無加速條款,即1期遲延給付,即喪失期限利益,視為全部到期
◎ 注意房貸的組成是否配合信貸,房貸、信貸的利率分別為何
◎ 注意寬限期,過了寬限期,月付金額可能暴增數倍
◎ 抵利型(循環額度型)房貸可能使隔年報稅時的利息收入欄暴增
◎ 壽險型房貸的保險期間可能於房貸還清時終止
◎ 須計算長期平均利率,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房貸方式
◎ 若房屋或購屋人自身條件優,可透過個別磋商方式增刪契約內部分條款,爭取自身權益

房貸小叮嚀:
◎詳讀房貸契約內容,不懂馬上問
◎對保時務必確認貸款條件,如房貸利率、彈性還款期限、貸款年限及違約金…等
◎仔細比對每一期的還款金額、利率、利息是否有出入
◎房貸定型化契約今年新修訂,金融機構取得足夠擔保,不得要求有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