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1年內賣 財部擬課重稅╱一年內頻繁買賣 將課「暴利稅」

買房1年內賣 財部擬課重稅╱一年內頻繁買賣 將課「暴利稅」

行政院副院長陳冲昨天透露,財政部正在研究對土地交易課徵資本利得稅,類似土地交易所得稅的機制,行政院下周將與財政部開會研商 。

相關官員說,財政部對於持有房地產不滿一年就移轉的投機客課徵土地交易重稅,以遏阻炒房歪風。原則是以房地產交易實際價格為課稅基礎。至於稅率還在研議中。

"資本利得課稅修法方向"

財政部指出,相關方案報請政院同意後,最快本月底出爐。

財稅官員指出,目前稅法規定,民眾的土地交易所得免稅,只課徵土地增值稅;但土地公告現值一年調一次,一年內多次移轉的土地公告現值不變,連土增稅都課不到,等於土地交易統統免稅,間接助長短期買賣的投機行為。

官員指出,財政部初步規畫,另外開徵新的稅目,只針對短期內頻繁交易的投機客課重稅,加重房市投機客的稅負。

陳冲指出,現行所得稅法規定土地交易所得免稅,財部評估未來課稅原則是「加課交易(trading)稅,不課持有(holding)稅」。

財政部的初步規畫,目前傾向把課稅標的鎖定持有房地不到一年就轉手的屋主,課稅基礎則是房地的銷售價格(實際交易價格),至於稅率多寡,則還在研議中。

至於課稅門檻為何訂在持有未滿一年?據透露,財政部考量如果門檻訂太低,買賣雙方可能私下約定等期限過了再過戶,根本課不到投機客的稅,因此將門檻訂在一年。

財稅官員說,一般民眾買賣房屋,都要課財產交易所得稅、契稅等稅負;反而是價值較高的土地不用所得稅、契稅甚至土增稅,明顯不合常理,但現有稅制又給予土地交易免稅的優惠,因此要透過其他方式對土地交易投機行為課稅。

另外,為縮小貧富差距,改善所得分配不公平問題,財部研擬開徵的新稅目,除針對房市投機課下重手,也會把民眾購買私人飛機、遊艇等奢侈性消費納入,同時也傾向對奢侈性的勞務納入課重稅範圍。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薛翔之/台北報導】201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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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炒房 將課「暴利稅」

一年內頻繁買賣不動產要課「暴利稅」了。財政部將在本月底提出對高所得、高財貨的特別稅法草案,一年內買賣成屋及預售屋所有權者,將按售價加課30%以下的重稅

但這項措施將鎖定以投機炒作者為主,一年內買賣符合自用住宅條件的不動產者,不在加重課稅之列。

以新近成交的帝寶豪宅法拍屋總價2.8億元為例,依據財政部即將提出的新加重課稅法案,假設所有權人不做自用住宅使用,並在一年內再度出售時,稅捐機關即可按其出售價直接課徵一道「暴利稅」。

官員舉例,若其再出價為3億元,即使按10%稅率課稅,出售豪宅者就要繳出3,000萬元「暴利稅」,稅率若高達30%時,利得所有人就要繳交近1億元的特別稅。

但在現行機制下,只要公告現值未調漲,漲價利益即歸私,政府完全課不到增值利益的稅捐。

這項針對炒房所新訂的專法形同是不動產版的「最低稅負制」,主要為抑制目前公告現值一年調整一次,在不動產飆漲時期、選在兩次公告現值調整期間買賣者達到免稅的不公平現象。

財政部的特別稅法草案,須送行政院拍版定案。據瞭解,按售價加課稅率,稅率原則上不會高於30%,行政院方面預計本月中旬開會研商確定最後稅率,再送立法院審查。

依據財政部規劃,將被納入加重課稅的不動產買賣範圍,包括成屋及預售屋,但排除屬於自用住宅的買賣案件。

成屋若在一年內轉手,公告現值即使未調整,財政部也將以其銷售行為,仿照營業稅的銷售稅課稅概念,就其出售價格直接加徵一道特別稅。

出售價格則授權稅捐機關彈性認定,若可查得實際交易價格者,即按實價課稅;無法查得實價者,則按出售時的公告現值做為課徵稅基課稅。

除了一年內買賣成屋者外,預售屋買賣雖然目前已透過稅捐機關查核手段,補課所得稅,財政部此次也決定要納入特別稅的課徵範圍。

財政部雖然排除一年內買賣自用住宅者,不在加課特別稅的行列,但是將限縮只有符合自用住宅定義者,才享有免課的優惠,例如出售面積都市地區不得超過3公畝(約90坪)、必須做自用住宅使用且符合相關設籍條件。
【2010/12/03 經濟日報】201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