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辦全戶所得及財產清單?申請各類所得及財產歸戶 需準備之證件

如何申辦全戶所得及財產清單?申請各類所得及財產歸戶 需準備之證件

三重王先生問:如何向國稅局申辦全戶所得及財產清單?北區國稅局三重稽徵所答覆:應攜帶證件如下:
一、父、母親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二、未滿20歲未成年子女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

三、滿20歲已成年子女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四、代理人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五、委任書。

另在監服刑的矯正機關收容人委託他人查詢各類所得及財產歸屬資料時,受託人應檢附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仍應依財政部規定,以國民身分證為限,故受託人如持在監證明查調收容人資料,因該文件僅能證明服刑中,並不能作為身分證明用,須由收容人出具委託書,並經矯正機關證明附上收容人身分證影本切結與正本相符方能辦理。
【經濟日報╱ 台北訊】201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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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申請各類所得資料及財產歸戶清單所需準備之證件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申請各類所得資料及財產歸屬清單等證明文件,作為低收入補助、銀行貸款之用已非常普遍,惟許多民眾常常不知道應該擕帶那些證件才可以申調上述證明資料,以致於往返奔波浪費時間,該局針對上述情形特別再提出說明。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指出,在查調各類所得資料方面,申請人應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或簽名亦可),查調未成年子女所得資料時,除檢附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外,應加附戶口名簿正本。

如係委託代理人申請時,應另檢附申請人委任書或授權書,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在查調財產歸屬資料方面,應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影本及印章(或簽名)。

申請全戶財產資料者,應檢附同戶中配偶或已成年親屬之國民身分證正本、影本及印章,查調未成年子女財產資料,除應檢附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影本及印章外,應加附戶口名簿正本、影本,如委託代理人申請時,應檢附申請人委任書或授權書,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影本及印章(或簽名)。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總局服務科及各稽徵所全功能綜合服務櫃台中午時段不打烊,繼續受理民眾申請上述證明資料,民眾請多加利用中午離峰時段申辦。

全功能櫃台尚受理其他申辦項目,應檢附文件可向服務科及各稽徵所查詢,或上該局網站(http://www.ntak.gov.tw)查詢。(#八二O)   
新聞稿提供單位: 職稱:助理員 姓名:薛慧萍

新聞稿提供單位高雄市國稅局前鎮稽徵所

新聞稿提供單位高雄市國稅局前鎮稽徵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