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購集村農舍 小心可能得不償失

搶購集村農舍 小心可能得不償失

最近監察院兩度針對『假農舍真豪宅』現象,對內政部及農委會提出糾正,果然使得房市這端出現若干『因應』。根據住展市調人員觀察,本月初間院二度提出糾正後,不但消費者群起『關切』集村農舍案的未來,隨後甚至造成業者搶申請建照,及消費者搶購的現象。

業者搶照,是擔心監院糾正後,農舍興建將不再存在灰色地帶,日後申請建照將有困難,有些甚至先找人頭湊齊『農民』(因為按規定必須先有足額農民身分集體申請,才能核發集村農舍建照,實質上則是先找齊買家才提出申請)。

消費者搶買,則是認為此種假農舍真豪宅,價格仍低於同區一般住宅地目透天別墅;同樣建坪、地坪,農舍價格仍較低,因此趕快抓住最後逢低買進機會。

不過隨後官方對外表示,將針對此現象進行修法,如檢查屋主身分或房屋實際使用目的不符時,將祭出連續重罰,甚至拆除。

接著,農委會也有進一步動作;根據今日聯合報報導指出,農委會日前已通令更地方政府,未來『特定農業區』一律禁止興建集村農舍。

被編訂為”特定農業區”的,是指最好、最優良的農地,應專供農業生產,或投資興建重大農業改良設施。

不過根據監委劉玉山調查,政府頒布『集村興建農舍』辦法十年後,實質已讓農地變建地,政策原意完全遭扭曲、違背。

因此農委會本月15日去函各縣市政府,未來興建集村農舍之用地,不得位於特定農業區。

由於一般建築開發多半位於都市計畫範圍內,而農地則多半在外圍,因此我們沒辦法追溯,這幾年包含桃竹及宜蘭地區蓋起的集村農舍案,到底是不是位在所謂特定農業區。

農業地之利用,其實是整體農業政策下的一環;近年政府忽視農業發展,確實使得愈來愈多農地寧可選擇休耕、領補助款,也不願進行實質農耕生產;因為這樣一來,可能還會賠本。

而農地拿來蓋別墅豪宅,自是遊走法令灰色地帶、實不可取;但換個角度,其實也是現制底下,閒置農地『充分』利用的方式之一。

因此在導正集村農舍成真豪宅亂象之同時,政府更該同步檢討,台灣的農業及農地利用政策。

現在一時的嚴刑峻法,或許會讓此類灰色產品暫時消失匿跡,目前搶購者,還可能因為日後的重罰及拆除條款,反而得不償失

。但假以時日,風聲過去,難保商人不會重起爐灶;因為如果目前的農業政策問題不解決,農地閒置情況仍繼續存在,商人也將繼續有這種漏洞可鑽。新聞提供:住展房屋網 201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