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三年內結案資訊 防炒作投機?關鍵在執行!

揭露三年內結案資訊 防炒作投機?關鍵在執行!

儘管上週四央行打房結果是高舉輕放,僅象徵性再升息半碼,並未推出更嚴厲的土建融管制,不過有關未來發展的各項政策還是成為這幾年的房市新聞焦點。

首先,經建會昨日通過營建署提出的「都市更新產業行動計畫」;再來,合庫、土銀、台銀等國內公營大型行庫宣布,未來土地貸款將限期取得建照及動工,否則將採利率加碼,甚至強制收回貸款。

不過上述政策都在預期之中,對後市可能產生更深遠影響的,或許是財團法人聯徵中心從上月20日起全面公開「三年內購置不動產結案資訊」的動作。

根據銀行主管透露,藉由此類資料的「全都露」,炒短線的房市投機客,近三年在銀行進出的每筆貸款將無所遁形,銀行可藉此防堵這類短線炒作者申辦房貸。

這樣的資訊揭露,似乎確能看出是哪些人頻繁申請房貸,進行套利炒作,進而防堵房市投機風氣。

不過真正的投資大戶恐怕是「狡兔三窟」,也就是利用人頭戶進行炒作;因此除非該投機客的「身分」數量不足,否則光是公開並參考三年內結案資訊,實質抑制效果恐怕會打些折扣。

再者,這樣的資料,初期只有銀行內部會採用、核對。而問題在於,銀行仍是營利為目的;今天如果這個投機大戶往來紀錄及信用良好,銀行真會拒絕核貸?這個內部問題,恐怕外界永遠無法得知真相。

事實是,從資金面抑制房市投機炒作,本來就效果有限。銀行營利本質加上國內行庫多靠消金業務,可能使得聯徵中心公開資訊之宣示意義大於實質。

真正抑制炒作風氣,還是得從轉手交易產生之時刻,來定義其行為是否為炒作,並採取適度的加重租稅手段,增加炒作者的交易及囤貨成本。

舉例來說,即規範在一定年限內轉手者,即視為投資套利行為,加課營業稅或資本利得稅,這是增加交易成本;(增加)囤貨成本則是持有稅,也就是房屋及地價稅採稅率分級制,並按交易實價課稅。

沒錯!真正有能力打炒房的,是財政單位。而無巧不巧地,今日經濟及工商時報社論,都在評論前陣子馬政府再宣示的稅改。而到底這次稅改是真的還是假的?關鍵不是時機成熟與否,只在於執行面和決心!
新聞提供:住展房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