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行庫 下周停辦空地貸款/合庫:空地拖延開發 收回貸款

三大行庫 下周停辦空地貸款/合庫:空地拖延開發 收回貸款

為杜絕建商養地、囤地,土地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及台灣銀行等三大行庫決定,下周起全面停辦建商「空地貸款」業務。這是繼民國七十八年中央銀行祭出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以來,銀行首度啟動禁止空地貸款機制。

為避免建商利用銀行低利資金養地,大型行庫還將明文規定建商在取得銀行貸款後,必須在六個月至一年內取得建照;否則即視為「養地」,最嚴重銀行將收回部分貸款,或是調高利率。

中央銀行前天理監事會議,雖未對土地、建築融資祭出具體管制政策,但要求銀行主動訂定內規,不得貸款給沒有開發計畫的空地。

合庫銀行昨天率先召開董事會,通過限縮空地貸款等措施,最快下周一發文給各分行,啟動土地融資管制機制。

合庫銀行初步規畫,凡申請土地貸款的建商,都必須提出具體開發計畫(即不再承做空地貸款),才可取得貸款,且必須在取得貸款一年內取得建照,否則即視為養地,該行將收回貸款,或是提高貸款利率一到兩碼(零點二五到零點五個百分點)。

合庫銀還將規定,建商土地貸款成數不得超過七成,利率高於百分之二。

土銀昨天也召開常務董事會,討論限制建商空地貸款方案,大致方向是:不再承做沒有開發計畫的土地融資;至於建商在取得貸款後,多久必須取得建照,內部還在討論,但土銀、合庫銀和台銀等三大銀行的標準應該差不多,且將同步實施。

民國七十八年,央行面臨房價狂飆,建商、財團養地,央行祭出國內金融史上知名的「二二八」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
【聯合報╱記者羅兩莎/台北報導】201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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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庫:空地拖延開發 收回貸款

中央銀行決定以道德勸說方式,加強控管土地融資,避免建商「養地」套利,並點名合作金庫帶頭去做。

合庫表示,將要求空地貸款確實按興建計畫執行,若建商要求展期,將調高利率並收回部分貸款,目前正在研擬相關規定;多家公股行庫則表示,將以合庫的規定為標準,再擬訂相關配套措施。

合庫董事長劉燈城說明,目前行庫承辦空地抵押貸款,貸款成數不會超過七成、利率至少二%以上,而且都會要求提出興建計畫,問題在於有沒有落實,以往建商若未按計畫執行,可能同意展延,未來將嚴格控管,「延一、二個月還可以,延二、三年就不行」,若建商未按計畫執行,就會收回貸款。

合庫主管進一步指出,雖然法金部門還在研擬最後細節,但管控方向已確定,將要求空地放款要提出興建計畫,而且要確實執行,若建商要求開工展期,就會調高利率並收回部分貸款成數。

多位公股行庫主管都表示,將以合庫的規定為標準,再擬訂相關配套措施,全力配合政府政策,但也希望央行能加強金檢,避免部分民營銀行為了擴展業務,而破壞遊戲規則。

合庫主管也認為,央行改以道德勸說方式管控土地融資,除了公股行庫積極配合之外,民營銀行則可透過金檢加強查核,還是可以達到央行所要求的效果。
自由時報 〔記者鄭琪芳、盧冠誠/台北報導〕201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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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管控信用風險

被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負予重任的央行理事–合庫銀行董事長劉燈城表示,從今起銀行將更嚴格執行土建融貸款控管,原則上在建商應在申貸一年內動工、並在興建期限內完工,否則不排除將以調高利率或回收貸款處置,至於「空地貸款」並未全面停辦,而是要建商提出具體可行的興建計畫,銀行也將依約現場查核,真正落實土建融融資風險管控。

不過,劉燈城表示,目前各大銀行都有內部的土建融規定,少的是「嚴格執行」和「事後追蹤考核」,因此,這次針對新貸客戶,合庫將要求所有分行「落實執行」,當然也呼籲所有公、民營銀行大家一起來,透過銀行的有效控管,讓養地建商無法繼續囤積炒房。

劉燈城表示,雖然新規定將不溯及既往,但今後除了新申貸戶要嚴格要求立下切結書,提出具體取得執照、動工、完工的時程表外,過去建商持空地作為抵押貸款,甚至多年展延貸款的作法,新規定將從嚴禁止。

至於舊客戶,雖然新制度無法立即追溯,不過,劉燈城表示,已下令要求銀行全面清查過去長期借貸空地貸款卻仍未動工的建商,將依銀行契約在一定期間內限期改善,並不排除對這類囤積炒作建商回收貸款資金。

但劉燈城表示,部分個案,如都市更新有其特殊性,銀行將依實際狀況依約管控,以期落實央行要求降低銀行土建融授信風險、抑制建商養地推升房價飆漲歪風。
【聯合晚報╱記者陳雲上/台北報導】201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