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墊市地重劃款 抵費地須課稅

代墊市地重劃款 抵費地須課稅

臺南市稅務局表示,所謂市地重劃係依照都市計畫規劃內容,將一定範圍內之土地,全部重新加以規劃整理,將不適合於建築與農業使用之土地加以整理、改良,重新劃分經界,並興辦各項公共設施,對於增進土地利用及都市建設發展甚有助益,通常由各縣市政府公辦市地重劃,或鼓勵民眾自辦。

該局說明,重劃地區內之土地,在辦理重劃期間無法耕作或不能為原來之使用而無收益者,地價稅可以全免;重劃完成以後,自完成之日起地價稅減半徵收兩年。

但如果土地在該重劃期間內興建房屋、工廠,或供營業使用等,則無法免稅,另外,如果辦理重劃期間,土地雖因使用而不能享有免徵地價稅,等到土地重劃辦理完成後,仍然可以適用減半徵收兩年的規定。
發稿人:稅務局陳建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