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 最快年底試辦 人口高齡化時代 學者籲立法 考量市場需求

以房養老 最快年底試辦 人口高齡化時代 學者籲立法 考量市場需求

以房養老,最快年底試辦,行政院經建會主導,橫跨內政部、金管會與財政部的「以房養老」方案已成立專案小組。專案小組將爭取彩券公益盈餘來試辦公益性逆向抵押貸款方案(Reverse Mortgage),最快今年底試辦。

金融業者表示,若政府建置完整配套措施與規模經濟,銀行與保險業者樂意投入這塊新商機。

公股行庫表示,政府曾要求公股銀行研擬「以房養老」相關辦法,銀行放款並非難事,但需搭配社會福利制度、賦稅等相關配套。

若相關配套未出爐就趕在年底前實施,可能造成社會資源分配不均等問題。

銀行主管表示,房貸是銀行主要產品,加上配合政府房市降溫措施,公股銀行已陸續加強鑑價制度,鑑價結果十分貼近市場資訊,利率水準也不會與市場脫勾。

因此,對辦理相關政策的房屋鑑價和利率定價,銀行有信心可計算出合理水準。

台灣金融研訓院17日舉辦「以房養老制度於高齡化社會運用」研討會。

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表示,美、日、英、新加坡等國推出的以房養老政策,主要分逆向抵押貸款方案、售後租回年金屋方案及社會照護服務方案三種,其中又以逆向抵押貸款方案為主。

張金鶚建議,行政院成立專案小組後,應草擬「以房養老條例」,將涉及的銀行法、保險法、賦稅制度、信託法等相關法令一併在以房養老條例中明確規定,同時將現行三項「以房養老」方案清楚載明,讓銀髮族群可依自身情況來選擇合適的方案。

銀行公會授信委員會主任、土地銀行副總經理阮劍平指出,美國的逆向抵押貸款行之多年,不僅是社會福利,更成為新的金融商品。

但是,國內仍在研擬階段,且相關法令配套尚未完備。

像是銀行利率風險、呆帳風險、及銀行會計認列、稅賦等問題,都需有更明確的法令規範,未來才能從社會公益跨進市場化。

新聞辭典》逆向抵押貸款

逆向抵押貸款又叫反式貸款,指房屋所有權人透過將房產所有權移轉給銀行,換取每月固定向銀行取得資金的權利。

和一般貸款是民眾向銀行借錢取得不動產所有權,再每月還款給銀行的方式剛好相反。

逆向抵押貸款也可視為一種抵押,例如規定65歲以上的老人將房地產抵押給銀行,獲取生活零用金,當老人過世後便由銀行持有房產。

政府則扮演協助成立專責諮詢機構、監督銀行收取手續費與保費情況的角色,監督業者訂約內容是否合理。

依國內初步設計,如果銀行取得的抵押權規模夠大,可透過發行金融資產抵押權證券化商品的方式,提高銀行資產流動性,或轉售抵押權給保險公司。
【經濟日報╱記者洪凱音、黃國棟╱台北報導】201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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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時代來臨 學者籲立法

13年後(民國112年),台灣人口將開始負成長,面臨少子化、高齡化時代來臨,政府積極推動「以房養老」制度。

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昨天說,政府應訂定「以房養老條例」,解決以房養老與現行相關法令相互牴觸問題。

政府去年開始研議以房養老制度,最快今年底或明年初試辦。

張金鶚建議,目前規畫各以銀行、壽險及社福機構為主體的「以房養老」三大方案:逆向抵押貸款、售後租回年金屋方案,及社會照護服務方案,都應該要有試辦案例,供不同需求者選擇。

銀行公會、台灣金融研訓院昨天舉行「以房養老制度於高齡化社會之運用」研討會。金融研訓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長李智仁說,我國辦理逆向抵押貸款的利基是:房屋自有率高、土地價值高,達成傳統在宅老化的理想,但與現行民法、銀行法相抵觸,必須修法。

他說,政府預計實施的以房養老政策,定位為社會福利措施,且由政府出資、銀行代辦撥款,試辦對象是以台北都會區近貧老人優先。

但張金鶚強調,由銀行代辦撥款,恐將出現代理問題,因銀行無須負擔估價過高的風險,貸款金額過高亦為美國次貸風暴的原因之一;再者,支付年限限定20年,忽略老人的年紀愈大更需要金額支付醫療費用,「當20年期限到了,老人應該如何生活下去?」

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資深研究員華昌宜認為,事實上,國內早就有以房養老的案例;例如:子女奉養父母,父母把房子留給子女,即是另類的以房養老制度。

以房養老三方案

逆向抵押貸款:銀行接受老人以房抵押貸款,老人可獲取生活零用金,但銀行並沒有取得房地產。

售後租回年金屋:以保險公司為主體,由保險公司購買老人房產,付給老人年金,由老人租回居住。

社會照護服務方案:以社福機構為主體,由社福機構透過貸款或信託方式取得老人資產,再提供照護服務給老人。台灣已有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
【聯合報╱記者羅兩莎/台北報導】201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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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高齡化>學者︰以房養老 應考量市場需求

隨著國內高齡化社會來臨,政府預計在明年試辦「以房養老」逆向抵押貸款制度;學者昨天表示,目前預定政策傾向社會福利措施,立意良好,但牽涉資金流量,屬金融商品、應由金管單位主導,並且應該研議未來走向市場化。

銀行公會、台灣金融研訓院昨天舉行「以房養老制度於高齡化社會之運用」研討會,邀請多位專家學者與談。

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表示,政府目前規劃的「以房養老」制度,定位為社會福利政策、非商業化產品,將由政府出資、銀行代辦撥款,試辦對象以台北都會區近貧老人為優先。

「逆向抵押貸款」是以銀行為主體,由銀行進行評估接受老人以房子抵押貸款,老人可每月固定從銀行獲取生活零用金,由於對象是以退休銀髮老年人為對象,因此,被稱為「以房養老貸款」。

張金鶚說,以房養老應該是一個選擇方案,對老人來說,有更多選擇,即能擴大市場規模。

他指出,其他方案還有:「售後租回年金屋」,這是以保險公司為主體,由保險公司購買老人房產,付給老人年金,由老人租回居住;「社會照顧服務方案」,以社福機構為主體,由社福機構透過貸款或信託方式取得老人資產,再提供照護服務給老人。

此外,目前「以房養老」是由內政部主導規劃,但張金鶚認為,政府立意雖好,可是房貸或貸款基本上是金融商品,牽涉許多資金流量的進出管控,換言之,應該由金管單位,包括金管會與財政部等,來管理資金流量。

金融研訓院金融所副所長李智仁表示,以房養老相關政策若要全面實施,國內許多法規勢必得面臨大幅翻修;張金鶚則建議,可推動特別條例來進行立法。
自由時報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2010/08/18

台灣美國以房養老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