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也要繳稅 鐵皮違建 要繳房屋稅

違建也要繳稅 鐵皮違建 要繳房屋稅

家中違建也要繳房屋稅,你知道嗎?國民黨籍立委盧嘉辰今天表示,日前接獲民眾陳情,家中頂樓增建鐵皮屋被課房屋稅認為不合理,但經盧嘉辰查證違建課稅於法有據,提醒民眾注意。

盧嘉辰國會辦公室日前接獲土城市民眾的陳情,表示自己家因為很熱,所以之前做了頂樓加蓋,沒料到今年接獲房屋稅單時發現,自己竟然要多繳很多稅金,追查之下才知道,台北縣政府稅捐稽徵處針對頂樓加蓋的違建,也課了房屋稅,民眾認為不合理,因此找上立委幫忙。

盧嘉辰於是與北縣稅捐處聯絡並了解狀況,北縣稅捐處表示,相關問題是依據民國99年度房屋稅稅籍清查細部計畫辦理,根據房屋稅條例第7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應於房屋建造完成之日起30 日內檢附有關文件,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有關事項及使用情形;其有增建、改建、變更使用或移轉、承典時,亦同。」

如果民眾房屋增建、改建完成,沒有在30日內申報房屋稅籍的話,依照房屋稅條例第16條規定,除了要補徵外,還可以處漏稅額2倍以下的罰款,稅捐處對違建課徵房屋稅是依法有據的。

盧嘉辰說,一般民眾都認為違建不需要繳交房屋稅,但是他接獲這起陳情案件後才知道,原來違建課稅依法有據,且如果民眾認為增加頂樓加蓋是為了遮陽,那也必須增建部分四面不可以有牆壁,否則違建還是必須算做實際使用面積,必須課徵房屋稅,提醒民眾增建違建前應該多加注意。

不過,盧嘉辰也提醒民眾,不是繳了房屋稅違建就合法了,未來如果違建被報拆,只有增建的房屋稅可以免繳,並不能夠因為繳過房屋稅而免拆違建,民眾不要以為繳了房屋稅,違建就不需要拆除。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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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也要繳稅,有就地合法化問題的存在

違章建築到底要不要繳稅?其法源依據何在?違法之事,通常我們只聽說有「罰錢」或「強制排除」,豈有就地合法化使其得成為納稅的客體呢?

前總統李登輝居住的「翠山莊」被市議員舉發為違建後,台北市稅捐處指出,違建雖然不合法,但也需繳交房屋稅。

因此,台北市稅捐處特別將「翠山莊」別墅違建,列為91年度房屋稅清查重點。

北市稅捐機關官員指出,違章建築一直是他們查核重點,經過翠山莊事件後,北市稅捐處將特別針對別墅違章建築清查。

依據房屋稅條例規定,屋主在房屋新建、改建、擴建後,應在房屋建造完成30日內,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及使用狀況。

但是,一般民眾家中的修建,卻很少人依法申報,原因取得合法修建通過的標準太過嚴格,不容易取得通過,因此,也省略了向稅捐單位申報房屋稅的程序,漸漸的所謂的「違建」就到處林立了。

但是稅捐單位卻認為,違建還是得繳稅,是不是表示被課稅的違建,就可以不用強制拆除呢?以翠山莊違建事件來看,屬「即報即拆」,但是台北市政府卻沒有這麼做,如果有那一位違建市民房子要被拆的時候,主張「先拆翠山莊」,政府會不會說「自己違法,不能主張別人也違法,而暫緩執行」?敢這麼說的官員及政府,大概就是極力擁護特權的政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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