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東違約轉租 原屋主無責╱二房東 衍生的租賃糾紛要如何解決?

二房東違約轉租 原屋主無責╱二房東 衍生的租賃糾紛要如何解決?

「向二房東承租房屋,繳了3個月租金,才被屋主告知他已積欠兩個月租金,現在不但租金被捲款潛逃,還得搬離租屋處……」租屋族與二房東之糾紛時有所聞,專家建議,租屋族若與二房東承租房屋,簽約前,可要求二房東提出所有權狀、稅單或房屋謄本,並留意二房東與屋主是否有在契約中明定「禁止轉租」條款,以保障自身權益。

謹慎至上

所謂二房東,就是承租屋主的房屋,再轉租他人,台灣租屋網行銷企劃部經理廖秀敏表示,「不少投資客因看好二房東的租金投報率較一般包租公高,而投入職業二房東的出租市場,職業二房東是類似『物業管理』的角色,由屋主授權二房東出租房屋,風險較低。」

留意「不得轉租」條款

一般常見的二房東糾紛,來自於屋主與二房東契約存在「禁止轉租」條款,雖然二房東與次承租人有簽署獨立契約,但若二房東違約事實存在,屋主可主張終止契約,連帶次承租人也無法再繼續承租房屋

廖秀敏提醒,「次承租人與二房東的契約具有法律效益,但與屋主卻沒有任何規範,也就是說,一旦二房東捲款潛逃,次承租人無法向原屋主求償。」

中信房屋法務專員白宗益表示,契約成立不以「屋主」作為限制,若二房東與大房東在有效契約期限內,且不違約的情況下訂立契約轉租,二房東與次房客雙方仍須忠實履行合約,若二房東違約捲款潛逃,次房客可依原租約所訂條款,向法院請求二房東返還已付的租金,並舉證提出損害賠償。

租屋族在外租屋必須瞭解簽約人是否有權利出租房子,如果不是屋主本人,可請求對方提供一份委託書,同時,確認房屋權狀或是稅單,瞭解大房東與二房東之間是否存在「不得轉租」條款,降低遇到惡質二房東的風險。

承租二房東房屋,應留意事項

1.請二房東出示所有權狀、房屋謄本或房屋稅單,詳查實際屋主為誰

2.要求二房東提供與大房東契約書,觀察內容是否有「禁止轉租」條款

3.針對學生族群,二房東時常要求一次繳納一學期,等同4~5個月的租金,並壓低價格,但風險卻相對提高
蘋果日報 【蔡佩蓉╱台北報導】2010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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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東違約或違法轉租,衍生的租賃糾紛要如何解決?

1.租約明訂不得轉租時

(1)大房東對於二房東:

因轉租行為違約,大房東可依租約的約定,請求給付違約金、損害賠償或終止租約。

(2)大房東對於二房客:

可以主張二房客無權占有,並請求搬遷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3)二房客對於二房東:

可以主張解除或終止租約並請求損害賠償。

2.租約明訂轉租應經大房東同意,才可以轉租時

(1)未經大房東同意時:

因轉租行為違約,大房東及二房客法律解決途徑同上述1.之說明。

(2)已經大房東同意時:

原則上沒有違約的問題;但是二房客有一點要注意~就是和二房東所簽訂的租約中,租期最好不要超過大房東與二房東所訂的租期,以免權益受損。

3.租約沒有關於轉租的約定時

(1)二房東全部轉租時:

因轉租行為違法,大房東及二房客法律解決途徑同上述1.之說明。

(2)二房東一部轉租時:

二房東不必經過大房東的同意,轉租行為不違約亦不違法;一如前述,二房客和二房東所簽訂的租約,只要租期不超過大房東與二房東所訂的租期,就可避免權益受損。

※大房東與二房東間的租約,因為沒有不得轉租的約定,如果二房東將房屋一部轉租出去,就算大房東事後反對,也不能因此對二房東主張終止租約。所以不喜歡房子被房客轉租給第三人的房東,在簽訂租約時,別忘了增訂「禁止轉租」條款,這樣房客才不會當起二房東來!

※如果房客知道房東是所謂的二房東時,簽約前,務必要求二房東提出他與大房東所簽的租約,看清楚有沒有「不得轉租或分租」的相關約定,以免將來權益受損。
來源 法蘭客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