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條例過關 士林科技園區首受惠/提高補償 地方觀望

拆遷補償條例過關 士林科技園區首受惠/提高補償 地方觀望

攸關台北市提高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費、行政救濟金,照顧弱勢的重大議題的「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辦法自治條例」,今天下午可望在台北市議會三讀通過,

台北市政府指出,該條例通過後,最先適用的將是士林、北投科學園區的開發案,此外社子島開發案,也將透過此立法,邁出重要的一步。

該法三讀通過公共工程拆遷戶較優渥,除加發20%達成協議獎勵金,對於違章建築也將提高拆遷處理費。

對於「舊有違章建築物拆遷處理費」,將由現行80%合法建築物重建價格,提高至85%;3層樓以下,且各層165平方公尺以內之「既存違章建築拆遷處理費」,將由現行50%合法建築物重建價格,提高至70%。

在安置方面,未來「安置費」將自72萬元,提高至90萬元;「安置房租津貼」由現行1次發給36萬元,修正為等候配租國宅期間,按月發給2萬元,最高安置房租津貼總額不得逾90 萬元。

居住於77年8月1日至83年12月31日始存在之建築物內的拆遷戶,依原規定發給每戶39萬元自動搬遷行政救濟金。
【聯合晚報╱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201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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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補償條例過關 北投士林科技園區首受惠

台北市北投士林科技園區、社子島開發在即,台北市議會今天(7號)通過「台北市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對於因為公共工程建設,需要拆遷的住戶,北市府將加發20%的協議獎勵金,也將提高違建拆遷處理費,從原來的80%提高到85%,而北投士林科技園區、社子島開發等市政建設,將成為第一批受惠個案。

台北市議會三讀通過,「台北市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未來對於因為公共工程建設,需要拆遷的原住戶,將提供比以往夠優厚的補償標準,例如協議價購的合法建築,所有權人除了現有的標準拆遷補償費

自治條例通過之後,將加發20%的獎勵金,以一棟一層樓、面積30坪的建物,除了多20%、32萬多元的獎勵金、安置費也由原有的72萬元提高為90萬元,補償比例提高14%;

至於如果是民國52年之前的違章建物,原本重建價格80%,自治條例三讀通過之後, 拆遷處理費提高為85%,提高10%的補償費;如果是民國77年之前的既有違建,通過的自治條例將原有的拆遷處理費由50%提高為70%,拆遷補償提高31%

如果是民國83年之前的違建戶,原來只有39萬元的行政救濟金,自治條例通過之後,39萬元將再加20%的重建價格,總補償金額提高55%。

台北市工務局表示,這個「台北市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議會三讀通過之後,最快一個月內公告實施,開發在即的北投士林科技園區、社子島開發等重要市政建設,將成為第一批受惠個案。
中廣新聞網  (林麗玉報導) 201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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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工程拆遷提高補償 地方觀望

台北市議會今天三讀通過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增加因工程拆遷戶的補償額度。

但地方人士對相關條例能否達到補償弱勢,持保留態度。

台北市議會三讀通過「台北市舉辦公共工程對合法建築及農作改良物拆遷補償暨違章建築自治條例」。

台北市政府希望,藉由給予拆遷戶更優渥的補償標準,包括北投、士林科技園區、社子島開發等數千戶住戶,可望受惠。

不過士林區福安里里長謝文加說,市府尚未與地方溝通是否先建後拆,也還沒協調徵收方式,連環評都還沒做,現在談拆遷補償,言之過早。

士林、北投區選出的市議員陳碧峰則表示,自治條例規定的補償標準太嚴苛,像當地許多是「類三合院式建築」,多戶共用1套衛浴設備,「20坪內住了3、4戶」,市府規定的資格卻是每個「擁有獨立出入口、衛浴設備及廚房」的住戶,應放寬標準。
自由電子報 2010/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