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申報 自宅貸款利息列舉扣除額 最高30萬

綜所稅申報 自宅貸款利息列舉扣除額 最高30萬

報稅季節將至,去年購屋且自住的民眾,如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貸款利息今年申報綜所稅時可列舉扣除,每年扣除最高為新台幣30萬元,但每一申報戶以一屋為限。

住商不動產表示,房子屬自住的房貸族,均可在報稅時採列舉扣除額,將房貸利息支出列為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特別扣除額,但房貸利息支出必須先扣除儲蓄利息所得,剩下的餘額才能申報。

舉例來說,去年度房貸利息支出30萬元,但另有儲蓄利息收入 3萬元,抵扣之後便只能申報扣除27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房貸利息扣除額的認定以「戶」為單位,除申報人本人或配偶或被扶養親屬中的其中一人必須設籍之外,如果一個申報戶有兩棟以上房子有房貸,只能申報一棟,當然是以申報房貸利息較高的那一棟較為划算。

如果是租屋族,房租也可列舉扣除

永慶房屋契約部經理王乃佳表示,租屋族可享有一年最高12萬元的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只要承租的房子為自住而非營業用途,附上租屋契約、租金付款證明、與戶口名簿或切結書擇一。

扣抵房租的前提是,租屋必須是自住,而且若有申報購屋貸款利息抵扣,就不可再扣除房屋租金支出。

每月租金1萬2000元為例,一年房租支出為14 萬4000元,若採用列舉扣除額申報,房租支出的列舉上限為12萬元,超過標準扣除額的 7萬6000元,假設最後所得淨額適用最低的6%級距,可產生(12萬元- 7萬6000元)x 6% = 2640元的節稅效果。

如果是去年售屋者,也要記得申報財產所得。

王乃佳指出,最單純的情況是因為售屋產生所得,最簡單的申報方法,是以「房屋評定現值」的固定比率計算出售屋所得。

舉例來說,出售房屋位在台北市,房屋評定現值為100 萬元,依財政部公告出售的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為29%,在申報所得時就需填寫財產交易所得為29萬元。

但若出售房屋的實際價格減去取得成本及移轉費用,計算出的財產交易所得較低,且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也可以選擇按實際發生的價額申報。

也就是說,屋主當初購屋時,付出的相關稅費、仲介費和代書費等,以及購屋之後的裝修費用,加上購屋之前付出的利息,如果能夠提供相關證明文件,都可以扣抵。
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25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