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房價 貸款擬訂「負債比率」

抑房價 貸款擬訂「負債比率」

抑制房價,中央銀行再祭撒手←!央行研議,未來不只房貸成數要控管,還將針對貸款民眾訂定「負債比率」指標,房貸總額不能超過貸款人收入的一定倍數,金管會、央行昨天已就此案開會討論。

不過,央行官員說,昨天會中央行建議金管會執行金檢時,將房貸的成數、貸款戶的收入負債比率,以及利率等相關資訊納入金檢範圍,但未要求銀行業訂定房貸戶的房貸合理負債比率。

金管會官員說,避免卡債歷史重演,金管會兩年前要求銀行對民眾的無擔保放款(含現金卡與信用卡循環信用)總額,不能超過客戶月薪的廿二倍。例如張先生月薪六萬元,無擔保貸款上限是一百三十二萬元。

官員說,央行研議的房貸「負債比率」指標,作法與無擔保放款「負債比率」類似,即房貸總金額不能超過申貸者收入的一定倍數,或者房貸加計其他債務不能超過收入的倍數,這也是央行降溫房市的措施之一。

金管會副主委李紀珠說,訂定房貸負債比率指標,可能面臨幾個問題,包括南北收入差異很大,同一個負債比,在南北城市可能核貸的金額相差很大,未必適合所有縣市。

另外,個人的「收入」,往往不代表房貸戶全部的償債能力,如果只看收入而不計其他財力,恐怕失之過嚴。
【聯合報╱記者陸倩瑤、羅兩莎、孫中英/台北報導】2010/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