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售法拍屋‧增值稅跑不掉‧稅務百科

轉售法拍屋‧增值稅跑不掉‧稅務百科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許多眼明手快的人知道低價標購法拍屋再轉賣就可馬上現賺一筆,但是如果標到後要轉售時,有關土地增值稅的常識不可不知。

該局指出,依照土地稅法規定,一般法拍土地係以公告現值與拍定價格較低者來核算土地增值稅。舉例來說,張先生標到一棟法拍屋,土地標價非常低,換算每平方公尺只有1萬元,而當期該筆土地公告現值每平方公尺為2萬元,則該次法拍土地增值稅會用1萬元來計課。如果張先生想在同年度轉賣該法拍屋,那麼他就必須負擔從1萬元漲到2萬元之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一般人都以為同年度之土地移轉,因為公告現值沒有調整,不會被課到土地增值稅,但是像這種低價買進法拍屋的情形,雖因取得成本較公告現值低,就算同年度移轉,也會被課徵土地增值稅,如果想藉轉售法拍屋賺錢,應把稅負因素考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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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訊】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在購置新屋時,房屋稅的分攤是依據買賣契約記載之立契日為認定分擔之時點,立約日前的房屋稅由賣方負責繳納,之後則由買方負擔。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房屋買賣移轉所有權在當月15日以前者,房屋稅自當月份起向買受人課徵,在當月16日以後者,自次月份起向買受人課徵。該局於收到買賣房屋之契稅申報案件時,會主動以契約記載之立契日對舊業主按月隨課開徵應負擔之房屋稅,以減少納稅義務人對稅捐之核算滋生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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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訊】有民眾電話詢問,先購買自營工廠用地,另於2年內出售其坐落工業區部分廠地,可否適用土地稅法第35條規定退還已納土地增值稅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因自營工廠遷移等實際需要,必須先出售原有自營工廠用地,另於他處購買自營工廠用地,為避免因課徵土地增值稅,降低其重購土地之能力,乃准就其已納土地增值稅額內,退還其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之數額。

該局指出,「自營工廠用地出售」,應以工廠遷移為要件,如原廠仍繼續營運並未遷廠,而僅出售原工廠用地之一部分者,並非所稱「自營工廠用地出售」,則無法適用重購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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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訊】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有些民眾購屋後因房屋還在裝潢或整修中而空置未作使用,詢問是否有針對此種情形另外課徵「空屋稅」,其實房屋稅因使用情形不同,而有不同的課徵稅率,目前房屋稅率分為住家用1.2%、營業用3%及非住家非營業用2%等三種稅率,而空置房屋係依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別來分別適用住家用或非住家用稅率,並沒有所謂的「空屋稅」稅率。

稅務局指出,民眾購屋後因房屋還在裝潢或整修中,房屋空置未作任何使用,此時,如果該屋使用執照用途別上記載為「住宅」時,則房屋稅稅率是按1.2%的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另外,如使用執照上記載為非住家使用者,例如為店舖或辦公室…等,則此時房屋稅稅率是按2%的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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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縣訊】為使納稅人完成依法納稅的義務,並維護租稅公平、充裕稅收,台中縣地方稅務局已積極展開98年及以前年度地價稅催繳送達作業。

台中縣地方稅務局呼籲納稅人,在收到稅單後請儘速至金融機構繳納,才不會因逾期繳納而遭加徵滯納金,甚至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納稅人對稅單記載之資料如有任何疑問,可撥稅單上的聯絡電話向經辦人查詢。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人,倘您有土地但未收到98年及以前年度地價稅單或稅單遺失,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51006)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向該局申請補發稅單,以盡國民應盡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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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縣訊】台中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稅法第34條條文業於98年12月30日公布修正,在現行一生一次優惠稅率及重購退稅之規定不變外,另放寬增列一生一屋的優惠規定以減輕換屋民眾土地增值稅的負擔。

該局進一步指出,一生一屋的適用條件為「土地所有權人已適用過一生一次優惠稅率」、「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出售時無該自用住宅以外之房屋」、「出售前持有該土地6年以上」、「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土地出售前,在該地設有戶籍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6年」及「出售前5年內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等要件,在出售都市土地1.5公畝或非都市土地3.5公畝面積內,得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10%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台中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51006,或上該局網站www.tcftax.gov.tw使用網路電話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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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訊】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是依實際使用情形,採按月適用不同稅率計課;即使房屋出租,但承租人供作住家使用時,仍可適用住家用稅率課稅,此與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需由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設籍且無出租或營業使用之規定要件不同。目前課徵之稅率分別為:住家用稅率1.2%、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營業用稅率3%。

該局呼籲:為減輕稅負,如房屋原供營業用或補習班、醫院、診所及自由職業事務所等非住家非營業使用,現已變更為住家使用者,應主動向稅捐機關申請房屋使用情形變更,改按住家用1.2%稅率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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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訊】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土地課徵田賦(76年起已停徵,實質為免稅),必須符合二個要件:是否為農業用地及是否作農業使用。

稅務局張局長說明:所稱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之農業用地,指依法編定為農牧用地、林業用地、養殖用地、鹽業用地、水利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國土保安用地之土地;如果作農業使用,則徵收田賦不須繳納地價稅。張局長進一步指出,最近財政部對國土保安用地是否課徵田賦有了新的解釋,即依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審議通過之高爾夫球場、住宅社區、遊憩設施區、工業區等開發計畫,其土地經變更編定為國土保安用地,整體上仍屬該開發計畫之一部分,其與保育使用之農業用地有別,無課徵田賦之適用而應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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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訊】每年的9月22日為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最後ㄧ天,但在9月22日以前購買房地產時,已填寫土地增值稅或契稅申報書附聯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於9月22日以後才補齊證明文件者,如果經審核在審核基準日(即9月22日)符合特別稅率之要件,申請當年就可以按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每年地價稅開徵期間都會接獲一些民眾反應,因為不明瞭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之申請期限或因一時疏忽而逾期申請,致無法及早享受優惠,枉繳地價稅額(一般用地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千分之二)。為加強便民服務,土地或房屋申報買賣移轉時,若填寫土地增值稅或契稅申報書附聯,如同提早完成申請手續,民眾可多加利用,保障自己的權利。
【台灣新生報/台中訊】新聞來源.大禹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