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加重課稅 治標不治本

房屋加重課稅 治標不治本

為控制房價過度飆漲,財政部研擬初步方案,非住家用房屋下限稅率將調高,住家用房屋改採分級稅率;另,自用住宅用地適用地價稅優惠稅率面積將限縮,並調高地價稅累進稅率,預計明年開始實施。

房屋稅依房屋現值課稅,目前住家用房屋稅率一.二至二%,豪宅也適用同樣的稅率,不盡公平,因此住家用房屋將改採分級稅率,稅率初定在一.一至一.八%。

以房屋評定現值一百萬元的住家用房屋為例,目前每年要繳房屋稅一萬二千元,未來若適用一.八%最高級距稅率,每年房屋稅就會增至一萬八千元。

地價稅方面,現行自用住宅用地都市土地面積未超九十坪(三公畝)部分,可適用優惠地價稅稅率千分之二,將限縮為都市土地面積六十坪。

另,地價稅累進稅率也將調高,目前一般用地地價稅基本稅率千分之十,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累進稅率為千分之十五至千分之五十五,將調高為千分之十七至千分之六十五。

惟,很多中低收入戶也有房子,但只能遮風蔽雨,或者許多人省吃儉用,才貸款買一間屋子居住,財政部拿這些人開刀似乎有待商榷,課豪宅稅就算用最高一.八%去徵房屋稅,以一億的豪宅而言,頂多就是多繳六十萬元,其實對房市的影響仍十分有限,但如過課徵土地交易所得稅,對有獲利的人課稅,那就”事情大條”,就像要課徵證交稅一樣,因為影響層面太大,實施的可能性極低。如果財政部真要增加房屋稅和土增稅,就要把具體作法說清楚,再提出真正有利全民的政策建言。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2010.3.5